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纵四路东至广梅汕铁路沿线地块平基及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4414032016060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纵四路东至广梅汕铁路沿线地块平基及基础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已由梅州高新区招商和经济发展局以梅高招商经发审批函[2016]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广梅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纵四路东至广梅汕铁路沿线地块平基及基础设施项目。
2.2建设规模:平整场地占地面积547亩,平基高程130-134米,挖运土石方约152万立方米;新建市政道路总长1.97公里(注:设计长度及宽度以实际设计为准),包括道路、管线、路灯及绿化等项目。
2.3招标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现场服务。
2.4设计范围: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市政工程设计(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等)及施工现场指导与配合服务。
2.5专业内容: √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照明工程
2.6项目总投资:11,388万元。
2.7工程位置: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①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道路或路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及以上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②拟派勘察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3.2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投标人信誉要求:(1)企业经济实力强,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社会信誉度高,有完善的人员和设备配置。(2)自2015年12月1日至本招标项目报名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 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信息平台”未有不良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以及不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良行为处罚期限内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投标报名。
4.1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如下)。
(1)投标申请表(格式见附录1-附录3)及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在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成员相关资料);
(5)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注册执业证书、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合法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复印件;
(7)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近三个月内(2016年3月、4月、5月)的社保关系证明复印件(由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9)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牵头人及各方责任(格式见附录8);
(10)省外企业提供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以上(5)-(7)提供的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上述报名资料提供贰份,必须由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亲自持报名资料至现场签到。
4.2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4:30~17:00)到梅州市梅龙西路芭缇阳光酒店后面4楼购买招标文件及资料,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6年7月12日8:30时至2016年7月12日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9.勘察、设计费用
9.1工程设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并以建安总投资计算得出工程设计费的标准收费额,本项目设计费最高限价为标准收费额的50% ,投标人在附录5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
9.2岩土工程勘察费用,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得出工程勘察费的标准收费额,本项目勘察费最高限价为标准收费额的50% ,投标人在附录6中报价不得超过此限额。在合同实施期间岩土工程勘察费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调整,但费率浮动幅度不变。
9.3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9.4 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5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方案确定后10工作日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 15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9.5 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合同价格的30%。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11招标人
名称:梅州广梅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手机)号码:0753-2801810
1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梅州市梅龙西路芭缇阳光酒店后面4楼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手机)号码:0753-2288566
13交易服务机构
名称: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32号综合楼,市行政服务中心对面
电话(手机)号码:0753-2265256
日期:2016年6月14日
附录1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投标申请表(申请人、资质、机构简介)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
2 | 法定代表人 | ||
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