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
甘肃省监测井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
第2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160628-SWJ02/02
交易编号:A07-22433334-9-20160613-020183-1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招标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受招标人:水利部水文局(水利部水利信息中心)委托的招标人: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以下简称“委托招标人”)委托,对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甘肃省监测井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第2标段(以下简称“本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资金来源:中央预算资金。
2、预算金额为:344.18万元。
3、项目概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发改投资[2015]1282号)和水利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水总[2015]250号)基本同意报送的项目初步设计,工程总体建设任务为: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中心1个、流域中心7个、省级(含新疆建设兵团)监测中心和信息节点63个、地市分中心280个;监测站点共计20401个、相应配套地下水位信息自动采集传输设备20401套等;该工程总投资为222218万元,其中水利部门110262万元,监测站点10298个。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为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的一部分,即甘肃省监测井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第2标段,投资金额为344.18万元。
4、招标内容及时间要求:
本标段的建设内容包括嘉峪关市、酒泉市、兰州市、陇南市、平凉市、庆阳市、天水市等7个市州共157眼监测井水位监测仪器设备购置和安装。主要包括:
1)为新建133眼监测井、改建24眼监测井购置和安装一体化压力式水位计157台;
2)157眼监测井设备安装调试(含仪器设备送检、井口基础处理,仪器设备送检按照《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产品抽样检验测试实施办法》(地下水[2015]75号)执行);
3)157处井口保护设施、标示牌、水准点购置和安装。包括:井口保护设施157个、标示牌157个、水准点157个,以及全部设备安装、调试、维护。
计划工期:158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12月31日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投标的仪器设备必须必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拟投标的仪器设备必须经水利部水文仪器及岩土工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测合格,且产品生产许可证应明示供应商名称或其生产设备的分公司的名称(须提供与供应商隶属关系的证明,股权关系除外)及产品型号、名称、规格必须与检测合格的仪器一致。
(4)投标人应提供免费给委托招标人不低于本次招标仪器设备总套数10%的整套产品作为备品备件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提供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按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期限,但不得少于工程竣工验收后18个月的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甘肃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备案及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进行信用信息备案,并取得《甘肃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市场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
7、根据《关于在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甘检会[2014]8 号)等文件要求,凡是进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各省、市、县(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参加同一个招标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时,只提供一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即可。
8、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sggzyjy.cn/)上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登记。
9、网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4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每天00:00时至24:00时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免费下载电子标书。(网上发售标书办理流程详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中“平台实行网上发售标书的通知”)
1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22日上午9时30分整(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11、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2、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三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13、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和《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开发布。
14、委托招标人名称:甘肃省水文水资源局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皋兰路1号盛贸华府A座7楼
电话: 0931-8724256/13919287108
传真: 0931-8724256
联系人:李计生
1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甘肃省招标中心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1311
联系人:雷欢
电话:0931-2909752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金雁支行
帐号:104 006 805 626
甘肃省招标中心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