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采购总有机碳测定仪项目 | ||
品目 | |||
采购人 |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 ||
行政区域 | 宁波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4日 11:14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4日 00:00至2016年06月21日 00: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无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6年06月14日 11:11至2016年06月23日 09: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6年06月23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史涛 董初林 张啸科 | ||
项目联系电话 | 87322846 87323935 | ||
采购人 |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 ||
采购人地址 | 宝善路105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561188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87321469 |
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采购总有机碳测定仪项目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NBITC-20162092G磋
发布日期:2016年6月14日
根据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招标通知书,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委托,曾就本招标编号下的中央监护系统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因招标未能成功,现第二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本项目的产品。
一、项目内容:
子包 | 仪器设备名称 | 数量 | 预算 |
一 | 总有机碳测定仪 | 1台 | 53万元 |
*二、合格的供应商的资格标准: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文件发售日期: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6月21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每天北京时间08:30-11:30,14:00-17:00。
四、采购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采购文件每子包售价为300元人民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或网上购买,请另付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或信息服务费,并请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及招标编号),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购买标书地点: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305室。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于2016年6月23日9时00分之前递交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迟到的响应文件和未购买采购文件者将被拒收。
六、磋商时间和地点:定于2016年6月23日9时00分在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4楼)开始。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代表参加。
七、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注册登记成功。
2)温馨提示:供应商/投标人付款后应及时将汇款底单按上述号码直接传真至我公司财务处专职标书发售人员0574-87642508,并在底单上注明供应商/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和需要购买标书的项目编号和子包号,如未按此要求操作,供应商/投标人将有可能不能及时收到可下载标书的验证码,请给予配合。
八、采 购 人:宁波市环境监测中心
地 址:宁波市宝善路
联系人姓名:徐静
电 话:0574—56889335
九、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正大巷32号
电 话:0574-87322846
传 真:0574-87323935
电子邮件:10809504@qq.com
联 系 人:史涛 董初林 曹景恺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江北支行
账 号:94090154800000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