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闽建融【FD—2014】招字第043号
开标时间:2016-05-19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
所属地区:国内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融【FD-2014】招字第043号、鼎招2016(5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住院大楼2号楼项目(施工监理)已由福鼎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鼎发改审批[201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福鼎市精神病人疗养院的规划红线内;
工程建设规模:1)建筑面积:总建筑面积3538.38m2,占地建筑面积505.38m2;2)层数及建筑高度:地上7层23.95m;3)结构质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4)基础类型:独立基础、桩基础;5)装修情况:全装修,外墙面采用1200x600珍珠白壁板岩楼饰贴,室内部分卫生间墙面贴瓷砖,其余部分为水泥漆;卫生间及走道、活动厅、药房、病房等天棚为吊顶天棚,其余部分天棚为水泥漆;6)混凝土情况:采用泵送商品混凝土;工程造价为9976422元。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土建、安装及室外附属配套等内容的施工和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具体以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住院大楼2号楼项目(施工监理)的施工图为依据,以工程预算书为准;2.4监理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计取,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0461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须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取得房屋建筑专业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或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核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同时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7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8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7日至2016年5 月11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时30分,下午15时 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招标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时之前(北京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仟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 19 日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福鼎市玉龙北路99号福鼎市国土资源局二楼)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或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核发的《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不进入资格审查。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福鼎精神病人疗养院(盖章)
地址:福鼎市龙山支路377号),邮编:355200
电话:0593-7866979 ,传真:0593-7866979
联系人: 倪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福鼎市玉翠路58号御景园8幢1101室,邮编: 355200 ;电话: 0593-7825789 传真:0593-7825789 ;
联系人: 小阮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门信用社
帐户名称:福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帐 号: 9060310060010000013111
联系电话: 0593-7825898
联系人:林先生、陈先生
地 址:福鼎市桐南中央大道住建局大楼四楼
备注:2016年5月7日至2016年5月8日购买招标文件请拨打15160131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