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职教城智慧路延伸段(规划十四路—新塘路)、明礼路延伸段(云龙大道—城市支路)和盘龙路二期(大丰路—藏龙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016-06-1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株洲职教城智慧路延伸段(规划十四路—新塘路)、明礼路延伸段(云龙大道—城市支路)和盘龙路二期(大丰路—藏龙路)道路工程,已由株洲云龙示范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株云龙发改[2015]14号、株云龙发改[2015]35号、株云龙发改[2015]13号和株云龙发改[2012]1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即招标人)为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株洲职教城智慧路延伸段(规划十四路—新塘路)、明礼路延伸段(云龙大道—城市支路)和盘龙路二期(大丰路—藏龙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 2.2 建设地点:株洲云龙示范区职教城内 2.3 建设规模:智慧路延伸段(规划十四路—新塘路)宽32米,长1.44公里,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建设;明礼路延伸段(云龙大道—城市支路)宽30米,长0.708公里,按城市次干道标准设计建设;盘龙路二期(大丰路—藏龙路)宽42米,长0.84公里,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建设。包括土石方工程:工程范围内的土石方挖、填、运,不含绿化种植土。道路工程:工程范围内道路标准横断面、平面、纵断面、路面结构、路基等。给排水工程:排水管、排水沟、排水涵。项目建安费约7200万元具体以财评审计审定金额为准。 2.4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已基本落实。 2.5 招标范围:本招标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企业综合资质;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工程。 3.4 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持有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员2人(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证书从事专业应含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现场监理部任职; 3.5 拟任本次投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2016年3月至2016年5月)社保证明材料,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上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投标人一致。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3号文《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按以下要求办理: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贰万元整 5.2 支付方式:投标单位必须从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的基本账户转账,并提供基本帐户开户证原件自行到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 收款单位开户名:株洲市教育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长沙银行株洲云龙支行 银行账号: 8000 8650 3309 018 5.3截止时间:2016年7月6日17:00时前(含)到账,以银行到账为准,在开标时查验各投标人的①投标保证金银行付款凭证原件; ②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③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5.4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为不合格投标人。 5.5退还时仍以转账方式退回到投标人原转出账户,一律不退现金。 注:①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须在转账支票的进账单或电汇单上的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正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即“株洲职教城智慧路等道路监理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一定要注明项目名称,如因未注明而造成无法查实的,按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②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金到账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原件前往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招标人将在开标时进行验证。 ③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备注: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原件和银行转账单原件,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人请于2016年 6月15日至2016年 6 月21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在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发展中心202室(云龙大道88号,红旗路与红港路交汇处往云龙大道方向六公里处)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2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代表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指法定代表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入湘证明资料(仅省外建筑业企业提供) 注:上述所需资料均须为公告期内的有效原件,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叁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6年 7月7日 09:30 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株洲云龙示范区云龙发展中心202室(云龙大道88号,红旗路与红港路交汇处往云龙大道方向六公里处)。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云龙政务网上发布。 9、招 标 人:株洲市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宋 钰 招标代理:湖南中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恢弘 蒋欣 联系电话:18674881171 18627314760 10、监管部门:株洲云龙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28689749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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