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温堡小城镇建设项目(一期)——道路、给排水、桥涵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德县温堡小城镇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隆发改审〔2016〕18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专项建设基金、自治区专项资金及自筹,项目招标人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道路、给排水、桥涵工程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隆德县城内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隆德县温堡小城镇建设项目(一期)——道路、给排水、桥涵工程。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以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以及该项目的监理。2.4标段划分:
施工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文化街和温堡路工程(包括配套管网工程);
二标段:建国路、杜堡路和学苑巷工程(包括配套管网工程);
监理划分一个标段:道路项目工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 施工一标段、二标段: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二级资质;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外地进宁企业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报名提供的建造师必须和开标现场提供的建造师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注: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及以上资质单位报名 。
监理标段:要求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拥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在本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投标报名提供的总监必须和开标现场提供的总监一致,否则视为废标。
3.2投标单位需提供建设工程所在地或投标单位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书,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3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固原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以及2015年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宁夏人事厅通报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6月15日 至 2016年6月2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上报名(http://www.nxzb.co
m.cn),并将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建造师证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证等资料原件扫描上传)。上传资料的扫描件不清楚或者不清晰视为不合格 ,报名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5.2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网站、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隆德县
联系人:陶利
电 话:13895146287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西征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庆祥街9号柏桂苑1910室
联 系 人 : 马晓萍 梁学清 陈瑾
电 话: 0951-8931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