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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辽源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家地块安家花园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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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北京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6-06-15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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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招 标 公 告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LYJDZX2016-06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2013-2017年棚户区改造二期建设项目—辽源市采煤沉陷区棚户区及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已由辽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辽发改审批[2015]6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源市鑫成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银行贷款及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辽源市鑫成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安家地块安家花园一期B段及二期A区)一标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80943.06㎡。(其中:一期B段4栋17层,面积36982.26㎡;二期A区4栋17层、2栋6层,面积43960.8㎡)

一期B段

二期A区

楼号

面积

层数

结构形式

楼号

面积

层数

结构形式

11号楼

10222.24

17

框架剪力墙结构

5号楼

2987.15

6

砖混结构

21号楼

7938.66

17

框架剪力墙结构

6号楼

2987.15

6

砖混结构

23号楼

7938.66

17

框架剪力墙结构

12号楼

10222.24

17

框架剪力墙结构

24号楼

10882.7

17

框架剪力墙结构

16号楼

10222.24

17

框架剪力墙结构

17号楼

9603.36

17

框架剪力墙结构

22号楼

7938.66

17

框架剪力墙结构

主体及配套工程,做到设施完善配套齐全,具备居民回迁居住条件。

2.2招标范围:土建、电气、采暖、给排水及小区配套等所有工程的施工。

2.3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4工程建设地点:辽源市安家地块。

2.5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7月10日,2017年6月30日达到居民进户条件(水通、电通、路通、热通),小区整体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2月30日,工期538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完成过类似工程业绩,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前,应办理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入吉企业承接到工程项目的,在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需将网页截图附于投标文件中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废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502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须加盖公章)

4.2招标文件售价2000元/套,售后不退。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材料均一式两份须加盖公章)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5日14:00时,地点为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7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辽源市鑫成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谭卓

联系电话:0437-6155955

邮政编码:136200

招标代理机构:辽源市金典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辽源市人民大街2678号

联 系 人:李爽

联系电话:0437-32287620437-3239672

电子邮箱:lyjdzxgs@163.com

日期:201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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