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201607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第一医院新建外科病房大楼(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5]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第一医院,建设资金来自福州市财政与福州市第一医院统筹解决,招标人为福州市第一医院,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台江区达道路190号市一医院院区北侧;
2.2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51995平方米,其中:新建一栋外科病房大楼地上建筑面积42511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9484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8928.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1523.77万元;
2.3招标范围:新建外科病房大楼,建筑层数为地上24层,地下2层;建筑总高度96.8米;
2.4招标内容:工程建设主要内容包括外科病房大楼土建、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消防、电梯工程等配套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5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期,施工期为990个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监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取费标准下浮20%计取,即391.2059 万元。工程竣工结算总价最终以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为准,并根据福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的审核价调整监理服务费,多还少补。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主要资格要求:
3.1.1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甲级监理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1.4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1.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2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4.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4.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捌仟元(¥78000元)。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6 月 15 日至2016年 6 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佰元(¥100元),以上资料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需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需签字登记。投标人若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代理单位提出申请,招标代理单位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施工图纸,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7 月 11 日9时45分,(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时间前4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区)。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派投标人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报名凭证复印件送达;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由拟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持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但其复印件须有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复印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到场登记(以上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同时出示原件核验)。拟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未按上述要求核验、逾期送达的及非专人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在中标公示期间,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人员报送相关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福州市相关检察院出具的确认函为准。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约定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第一医院;
地址:台江区达道路190号,邮编:350001;
电话:13705032682,传真:/;
联系人:陈元。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795077,传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许伟
10、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工业路支行;
账户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11604010010006905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市建安招2016075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