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珠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辅助监测外购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LPSP16ZH01ZC21)(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招标文件中的部分事项发生变化的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更正内容
1. 原采购文件第一册第四章用户需求书中的“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2个月”更正为: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个月。
2. 原采购文件第一册第12页技术商务评分表中相关业绩项“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计算往前三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辅助监测外购项目业绩进行评分: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金额的,每份业绩得4分,满分12分。”更正为: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计算往前三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环保系统的辅助监测外购项目业绩进行评分: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金额的,每份业绩得4分,满分12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2016年7月6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人:何小姐 联系电话:0756-225345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珠海分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38499
(三) 采购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38499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