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对攀钢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分公司机械设备部采购的AB201606152318:攀钢钒水泵及配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AB201606152318 2.项目名称:攀钢钒水泵及配件 3.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标的需求一览表》及投标要求。 4.投标人资质及证明详见附件 4.1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 注册资金要求:1、接受水泵类生产型企业或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投标,生产型企业注册资金要求8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供应商须具有水泵类产品生产制造资质。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注册资金要求200万元及以上,生产型企业必须具有水泵类产品的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需提供母公司所具有的水泵类产品生产制造能力、资质和业绩的证明。(二)、 投标方业绩要求:投标方均要求提供2014年度以来在攀钢、鞍钢、宝钢、武钢等大型钢铁企业及化工企业水泵的同类产品业绩证明(如果投标方为委托方供应平台合格供应商,且有相对应的销售业绩,可不再上传与委托方的合同及对应的发票复印件,如投标方在委托方的合作业绩不足本招标文件要求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上传相应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三)、 履约能力要求:投标的供应商必须具有与本项目相匹配的技术、装备、资金、制造、质量、成本、渠道、服务、管理能力和资源优势。(四)、 有效投标条件: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流通商及代理商投标。2、生产型企业和提供该生产型企业产品的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生产型企业作为有效投标人,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生产型企业、生产型企业的直属销售机构(办事处,销售分公司)不能以不同的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投标。4、如为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可能存在关联交易或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7、禁止供应公司《2016年退出供应商目录》内的供应商参与本次委托所涉及所有标的投标。 4.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纸介质投标需按下列要求提供,网上投标需在http://bid.ansteel.cn注册,并上传资质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按本《招标公告》中的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是否具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履行合同的能力。 4.2.1投标人代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供针对本次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请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下载)。 4.2.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认证证书、行业许可证书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4.2.3贸易型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原生产厂家销售代理证明(复印件)。 4.2.4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表或上年度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2.5体现投标人整体实力和突出专长的企业概况。 4.2.6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对应的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4.2.7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核对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投标人。 6.招标文件购买 6.1投标人于2016-06-15 17:00:00至2016-06-23 09:00:00登录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bid.ansteel.cn),在线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中标方需缴纳服务费 6.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06-23 09:00:00,网上投标在线提交。 6.4逾期送达/提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附表:标的需求一览表
| |||||||||||||||||||||||||||||||||||||||||||||||||||||||||||||||||||||||||||||||||||||||||||||||||||||||||||||||||||||||||||||||||||||||||||||||||||||||||||||||||||||||||||||||||||||||||||||||
附件:
序号 | 标题 | 类型 | 说明 | 文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