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快安污水处理厂氧化沟水下推流器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FJGC-G-2016-024-1批复号:[2016]马尾财购计(002-1)号
3、采购人名称: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
采购人地址:福州市马尾区青洲路6号
联系方式:0591-83971601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联系人:杨淑芬
联系方式:0591-83312109、83312509 传真:0591-83393305
5、招标公告日期:[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6月13日]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6年6月15日](招标编号:FJGC-G-2016-024-1)
7、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姓名:陈卫东
电话:0591-83971601
8、资格性审查情况:
8.1投标人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须知前附表第2项号条款)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情况如下:
(1)南京中德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复印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中注明:“本函有效期为2个月,复印件无效”,经评标委员会评议,南京中德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提供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效,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7条款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2)福州伍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是原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字[2014]30号“自2014年3月1日起,经工商部门准予设立、变更登记以及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新版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由各地视已印制执照的存量情况,确定启用新版营业执照的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2014年3月1日前存续的企业,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但原版营业执照的使用最迟不得超过2015年2月28日。”的规定,不符合投标资格的第3.1.1条款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资格性审查不合格,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3)经评标委员会评议,亚太泵阀有限公司的投标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8.2评标结果
(1)在评标期间,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2)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招标采购单位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9、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嘉琴、张祥中、曾金梁、许丹红、陈卫东(采购人代表)
特此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