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就 广州地铁线网导向标识数字编码及部分线路标识柱翻新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地铁线网导向标识数字编码及部分线路标识柱翻新项目
二、招标单位: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潘小姐联系电话:020-83154082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轨道交通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易小姐、俞先生联系电话:020-86065726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投诉电话: 020-83106760
三、项目地点:广州地铁运营各线路
四、项目概况:
对线网车站站外500米路引柱、地铁形象标识柱进行数字编码,同时部分线路形象标识柱漆面老化褪色,影响美观和服务功能,需进行全面翻新。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对运营线网车站站外形象标识柱和站外500米路引柱进行数字编码,喷涂的“数字编码”的形状、大小、字号、颜色色标、喷涂位置、排版效果等须满足《广州市城市轨道交通导向标识系统导则》要求。
对一号线、二号线、八号线、四号线、五号线、广佛线进行标识柱的全面翻新。
3、合同期:
合同期预计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签发的开工令为准,没有业主开工令不得进场施工。开工令发出后,承包商须立即进场施工。
4、项目招标控制价:1006303.52元。本项目实施单价包干方式。
六、资金来源:经营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 2016年6 月15 日至2016年6 月21 日 23时59 分。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投标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八、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以及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开始日期: 2016年6 月15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日期: 2016年6 月21日(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上午:9:30-11:30 ,下午: 2:00-4:00。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招标文件发售金额 2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报名时须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zggzy.cn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以及必须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IC卡)。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表》(一式2份)(请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该表);
(3)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2份);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2万元,投标担保方式请参照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报名登记前完成缴纳。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_年_月_日,_ 时_分至_时_分。
2. 开标时间:_年_月_日_ 时_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投标人自2011年1月1日至今有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导向标识、标识柱喷涂作业业绩。(必须提供服务合同、验收报告或完工证明)。
4、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广州地铁工程项目中因违约被本业主书面拒绝投标(期限内)(名单详见附件三)。
7、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发售招标文件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中标候选人情况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 5 名或经评审有效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异议受理电话:020-83106760;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zmtr.com”、 “网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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