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七里新区长青大道(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阆中市七里新区长青大道(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阆中市七里新区长青大道(二期)道路及排水工程监理 (项目名称)已由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阆发改【2015】26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及其它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阆中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阆发改【2015】26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51230014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阆中市七里新区;
2.2建设规模:新建道路2371米(其中,长青大道全长2015米,太常街全长356米)及排水等配套设施;
2.3监理周期: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整个项目全部完成缺陷期满后28天,且按规定完成建设及备案等工作止;
2.4招标范围:(监理)对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
2.5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及其它;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监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均须持有《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近三年来已完成不少于1个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6 月 1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 6 月 20 日23时59分《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028-85569858)。
4.2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 月 6 日 9 时 00分, 地点为 南充市国家投资工程项目交易中心(涪江路19号南充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建设网、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阆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阆中市新村路16号
邮编: 6374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话: 0817-6260177
传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静康路中段沙河中心B座1404号
邮编: 610066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话: 028-65013209
传真: 028-65013209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号: /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