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129团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吸污车、管道疏通车等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第七师129团委托,现对129团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吸污车、管道疏通车等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第七师129团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吸污车、管道疏通车等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ZGKZB2016-024HY
项目编号:XJHYZFCG2016-008
三、招标内容:
项目预算(元) | 分项内容 | 序号 |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2610000 | 第一部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 | 1 | 轮式挖掘机 | 150型 | 辆 | 1 | |
2 | 装载机 | 50 | 辆 | 1 | |||
3 | 高空升降车 | 臂长16米 | 辆 | 1 | |||
4 | 翻斗车 | 双桥 | 辆 | 2 | |||
5 | 垃圾收集车 | 1吨 | 辆 | 1 | |||
6 | 垃圾压缩车 | 辆 | 1 | ||||
7 | 果皮箱 | 240L | 个 | 100 | |||
650000 | 第二部分:129团排水改扩建项目 | 1 | 吸污车 | 6吨 | 辆 | 1 | |
2 | 管道疏通车 | 3吨 | 辆 | 1 |
四、本项目采购概算:
第一部分: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项目:贰佰陆拾壹万元整
第二部分:129团排水改扩建项目:陆拾伍万元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属于生产制造企业的需提供厂家的生产制造许可证,属于经营企业的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7月5日16:3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日期:2016年7月5日16:30分 (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第七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团结东街29号)
九、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
十、招标文件发售:2016年6月15日至 7月4日(节假日除外)上午10:3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到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必须提供:企业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生产制造许可证书或厂家授权委托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
联系方式:
采购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29团
地 址:第七师129团
联系人:唐健
联系方式:15001603716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奎屯市团结东街28号(第七师建局四楼)
联 系 人:徐涛
联系方式:0992-3234491;17709920932;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