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网工程施工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信息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网工程施工;
(2)招标范围:各标段区域内的市政给水管网工程施工;
(3)招标编号:HNYH-GC-ZX-GK-2016-2565-1818。
2.2项目工期和标段划分
(1)计划工期:随标段区域内市政道路建设工期。
(2)计划建设期限:2017年9月30日前开工建设的项目,至竣工验收为止。
(3)工程缺陷责任期(免费质保期限):24个月(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4)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郑港一街(龙中公路-盛锦路)等道路给水管网工程
本标段工程内容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南水北调中线干渠(以下简称“干渠”)以西区域,四至范围:西至京港澳高速;北至双湖大道;东、南至滨河西路。
第二标段:郑港六路(滨河东路-万三公路)等道路给水管网工程
本标段工程内容位于干渠以东以北区域,四至范围:西至滨河东路;北至双湖大道;东至万三公路(新G107);南至省道S102。
第三标段:郑港十一路(滨河东路-万三公路)等道路给水管网工程
本标段工程内容位于干渠以东区域,四至范围:西至滨河东路;北至省道S102(不含本道路);东至万三公路(新G107);南至商登高速辅道。
第四标段:中兴大道:(四港联动大道-雁鸣路)等道路给水管网工程
本标段工程内容位于干渠以南区域,四至范围:西至京港澳高速;北至商登高速辅道(不含本道路);东至尉氏边界;南至炎黄大道。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目前未在正在施工的项目中担任职务;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具备2项已完工的类似给排水管道项目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价均在800万元或以上,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投标,但只能按其投标标段顺序中取一个标段。
4. 电子注册与电子投标
4.1本项目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http://zb.hnicwx.com)进行电子化招标。
4.2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需首先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http://zb.hnicwx.com)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成为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企业库正式会员并办理会员手续和CA数字证书认证后,方能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3投标申请人电子注册及资质审验时间及地点详见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公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使用CA数字证书登记后,前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层2310室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6)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7)技术负责人职称证;(8)企业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评价));(9)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10)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上述所有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并胶装成册的复印件二套(其中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并装订于报名资料内)。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4已递交报名资料的投标申请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按照“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纸质投标文件由“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PDF电子版打印并装订(其中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项承诺书等重要内容附签字盖章的原件),其内容应与电子投标文件保持一致。
6.4电子投标文件通过“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制作,并按程序上传。
6.5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6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无效。
6.7由于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制作、上传、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或开标失败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为确保电子开标成功,投标人应将“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导出的文件全部拷入U盘并随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块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当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不能开标时,由工作人员现场打开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作为应急补救措施。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投资集团招标采购平台网》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豫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西南角
电 话:0371-565679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樊先生
电 话:0371-63940338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2310室
监督部门: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11楼1108室
电 话:0371-69158967
郑州航空港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