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1、徐州市城市管理局建设的金山东路东延二期工程监理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徐政发【2016】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监理投标。
2、中通建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3.1、工程地点:金山东路东延;
3.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约1.1亿元,其中道路工程造价约6000万元,桥梁造价约5000万元;监理估算合同价约 236.08万元。
3.3、招标范围:主要工程包含桥梁、道路等内容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和安全管理”)。
3.4、计划开工时间:2016年6月
3.5、要求工期:同施工工期。
3.6、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4、本招标工程共分:壹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5.2、拟选派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必须在本企业注册)。
5.3、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不少于9名。项目监理组成人员中除按本项目要求配备总监理工程师外,还必须至少配备省级及以上专业监理工程师4名,其中道路与桥梁、给排水、土建专业等每个专业至少一名(国监证以注册专业为准,省监证以所学专业为准),监理员不少于4名;其他监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不同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的需要(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在本企业注册)。另外合同签订后甲方有权对所报人员进行面试,如不合格者,建设单位有权要求监理单位进行调换。(注:拟选派的总监理工程师一周到岗5天,每缺岗1天罚款10000元,拟选派的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周到岗6天,每缺岗1天罚款5000元,拟选派的监理员一周到岗6天,每缺岗1天罚款3000元。)
5.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4.3、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4.4、省内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同一设区市最多可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省内监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设区市从业。省外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在建项目上从业。
5.5、投标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及项目总监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6、投标申请人及监理组成员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已在“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备案。
5.7、外省、市监理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到徐州市建设局建工处办理监理资质和监理从业人员单个监理项目核验手续。
5.8、根据苏建规字【2016】3号文要求,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自名单载明的“发布时间”之日起三年内,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肆万元整。
开户行:中国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账户号:553459071040
开户名: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6.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财务室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在进行完施工合同备案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投标保证金利息计息日: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结束次日起,至中标公示结束之日止。
7、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至 2016年6月21日。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15日至 2016年6月21日。
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6年6月21日17:00前内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2016年7月1日17:00前向招标人提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7月12日9时30分。
8、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采用合格制。
9、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细则为:
A 投标人投标报价: 35分
B 投标人监理方案: 24分
C 投标人项目监理机构: 26分
D 投标人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5分
E 投标人及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业绩: 8.5分
F 投标人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获得奖项: 1.5分
10、其他: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1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原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库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淮海西路城建大厦
联系人:侍丽华电话:0516-85839277
12、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云龙区吉田商务广场南区A栋427号
联系人:潘东莉电话:0516-80200388
中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