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快速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相关内容招标项目 | ||
品目 | |||
采购人 | 县环保局 | ||
行政区域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5日 16:1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6日 15:51 至 2016年06月20日 15:51 | ||
招标文件售价 | ¥6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广场B座804室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6月24日 15:00 | ||
开标地点 | 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苏杨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8516668 | ||
采购人 | 县环保局 | ||
采购人地址 | 孟村回族自治县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317-67692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瑞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广场B座8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7-8516668 |
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4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快速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相关内容招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4670020018
项目联系人:苏杨
项目联系电话:0317-8516668
采购人:县环保局
采购人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769266
代理机构:河北瑞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广场B座8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516668
预算金额:3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4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广场B座804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1.必须是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并注册的;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交通运输),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2021775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
项目名称:孟村回族自治县城区快速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及相关内容招标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4670020018
项目联系人:苏杨
项目联系电话:0317-8516668
采购人:县环保局
采购人地址:孟村回族自治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6769266
代理机构:河北瑞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广场B座8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7-8516668
预算金额:3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6月24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0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新华区东方世纪广场B座804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孟村回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除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3.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3.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4.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1.必须是在国内工商部门登记并注册的;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包含交通运输),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沧州市政府采购办监督电话:2021775 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