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全南县大吉山镇秋湖废弃稀土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现对本项目设计(含项目方案设计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全南县大吉山镇、城厢镇。
2.2本次招标内容:全南县大吉山镇秋湖及城厢镇玉坑废弃稀土矿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方案设计以及工程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
2.3标段划分:1个设计标段,
2.4勘察设计费:按上级批复设计费相应比例下浮,具体计算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并通过专家审查。
2.6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根据业主要求分期分段提供设计成果文件, 2016年7月20日前至少完成该项目的方案设计,方案设计批复后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①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③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④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设计相关业绩;⑤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的相应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评标办法中相关内容)。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或在2016年7月1日前,工作日上午9点-12点,前往全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领取).在2016年7月1日下午14:30分在全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现场收取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日 14时 30分,地点为全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有关说明
7.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到达开标地点签到或未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的,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且不进入资格审查范围。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发布。
招 标 人: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联 系 人:钟先生 联系电话: 0797-2630901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907910305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南京东路长泰公寓2-1-601
监 督 单 位:中共全南县矿产资源管理局纪检组
电 话:0797-2638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