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德区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顺德区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立项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估价为:约2273.51万元,工期:总体工期由开工到项目完成竣工备案,具体要求如下:(1)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 45日历天内提交初勘成果文件及满足初步设计需求的勘察成果文件;(2)勘察设计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把全部勘察成果文件提交甲方并通过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且完成全部初步设计成果文件提交甲方并通过专家评审;
本项目包括伦教大涌水系综合治理工程和桂畔海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两个工程,其中伦教大涌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拟对伦教大涌及其支涌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河涌共计约20条,通过截污管网建设、底泥清淤、水系活化等措施实现水质整治目标,本工程共计建设截污管渠共计约52km,并建设污水提升泵站两座,规模约1万吨/日,工程建安费估算为88580.95万元;桂畔海河水系综合治理工程拟对桂畔海河及其支涌进行综合整治,整治河涌共计约37条,通过截污管网建设、底泥清淤、水系活化等措施实现水质整治目标,本工程共计建设截污管渠共计约75km,并建设提升泵站两座,规模约5万吨/日,截污闸6座,最大排水管径1500mm,工程建安费估算为88818.50万元。
招标范围:顺德区桂畔海水系综合整治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中标人将承担本项目测量等前期资料收集工作、工程物探、工程地形测量、地下管线探测、水域测量、河涌底泥测量、勘察(包括初勘、详勘和补充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文件编制等服务;中标人所提交的勘察及初步设计成果必须通过评审;以及施工招标配合服务、后续与施工图设计单位配合工作服务、施工期现场配合服务、工程验收勘察设计服务等相关配合服务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勘察及初步设计所需的资质如下:
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设计资质: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3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3.1.4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相应资质类别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且没有被锁定(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1.5投标人已加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投标企业信息库”,(需提供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1.6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同时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技术职称及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证书。
3.1.7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已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需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1.8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中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需提供相关登记信息的网上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1.9企业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1)被责令停业;(2)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
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指不分地域,由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发出的正式文件(包括通报、批评、通知以及行政处罚书等)中明确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包括市场准入),且至递交资格审查文件截止时间后仍在处罚期内的。
3.1.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以不同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单位”,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在本工程中同时进行同时投标;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
4. 资格审查方法
4.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4.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开标后,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4.3、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将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5. 投标报名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fsggzy.cn)办结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办事指南栏目,咨询电话:0757-22836750。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www.sdggzy.cn)招标公告栏目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逾期将不能下载。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等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6.2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16日至2016年6月22日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日程安排查询”查看。
6.3 招标文件经在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视为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及发布招标文件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佛山市顺德区新城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开标会议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投标担保
8.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50万元(其中投标保证金10万元,信誉保证金(诚信保证金)40万元)
8.2 投标担保的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汇款或转账的形式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公告栏、珠江商报上发布。
10. 其他
10.1 招标人的任何关于本次招标公告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在顺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sdggzy.cn/)的“网上答疑和补充通知”栏目中发布,敬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
10.2中标单位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15天内(签订合同前),提交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若中标单位不按时按要求提交,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0.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投标交易员必须到现场签到并进行身份验证。如果未能按上述要求进行身份验证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身份验证方式:指纹验证(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交易员资格时采集的本人指纹)。投标交易员是指: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得投标企业交易员资格,并在佛山市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成功采集指纹的人员。
10.4收标会议当天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应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附件1)出席开标会议。若未按上述要求出席开标会并按受身份验证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10.5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修变更、修改的权利。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顺控桂畔海水系治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蒙先生
电 话:0757-22310076
传 真:0757-22310076
地 址:顺德区大良新宁路1号信业大厦四楼、五楼
邮 编:528300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曹永雄
电 话:0757-22317106
传 真:0757-22317173
地 址:顺德区大良新桂南路16号
邮 编:528300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 话:0757-22836728
2016 年 6 月 15 日
附件1:招标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