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区总面积1228平方公里,辖6个镇、14个街道,地处杭嘉湖平原和浙西丘陵山地的过渡地带,三面拱卫杭州主城。主要水系为苕溪、京杭大运河、上塘河等。其中苕溪分为东苕溪、中苕溪、北苕溪、西苕溪,流域面积3276平方公里。京杭大运河余杭段流域面积667.03平方公里。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大致以东苕溪一带为界,西北为山地丘陵区,东部为堆积平原,地势低平,塘漾棋布,是著名的杭嘉湖水网平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6〕1号)精神,为提升水源涵养能力,缓解雨洪内涝压力,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把我区建成“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特此组织开展《余杭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根据相关工作计划,现就《余杭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诚邀优秀设计单位参加。
一、项目名称
《余杭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
二、项目范围
1、专项规划:余杭区行政区域范围;
2、实施方案(推进计划)编制范围:临平副城范围;
3、技术导则编制范围:余杭区行政区域范围。
三、主要任务
1、依照《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及国家、省、市有关文件政策,结合我区自然地理和社会经济情况,综合采用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等多种手段,通过“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有效控制雨水径流,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逐步实现小雨不积水、大雨不内涝、水体不黑臭、热岛有缓解。
2、规划项目的最终成果要满足《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等国家规定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3、主要内容包括:余杭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临平副城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余杭区海绵城市规划设计技术指引。
4、规划年限:现状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可进行远景展望。
四、规划编制主要内容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五、时间进度要求
1、规划中间成果稿:在2016年7月31日前完成;
2、规划成果送审稿:在2016年8月15日前完成;
3、规划最终成果稿:在2016年8月31日前完成。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负责本方案的组织设计、方案汇报等工作;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
2016年6月16日—2016年6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逾期不接受报名。
八、报名地点
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余杭区南苑街道望梅路9号深川大厦16层)。
九、投标人在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3、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验原件留复印件。
十、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当天资格审查通过后在招标代理机构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十一、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十二、其他事项
1、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版权均受法律保护,任何未经主办单位同意的拷贝、修改、传播、公开发布等行为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2、本公告与正式发布的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公司:浙江耀华工程咨询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望梅路9号深川大厦16层
联系人:鲁源
联系电话: 0571-86320706 传真:0571-86320727
杭州市规划局余杭规划分局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