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包河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 | ||
品目 | |||
采购人 | 合肥市包河区环境监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5日 17:23 |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 2016年05月25日 | 成交日期 | 2016年06月15日 |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李锋刚,姚若宁,周原,葛晓滨,王绍鹏 | ||
总成交金额 | ¥136.6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6223695,66223741 | ||
采购人 | 合肥市包河区环境监察大队 | ||
采购人地址 | 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环境监察大队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无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805600795 |
包河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包河区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16HBCZ2142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5日
开标(采购)日期:2016年6月15日
中标(成交)人名称:深圳市博安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人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中区科研路9号比克科技大厦14层1401室 中标金额:人民币 壹佰叁拾陆万陆仟元(¥1366000.00元) 中标供应商资料公示:点此浏览企业信息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软件开发及服务一批 企业业绩:1、安徽省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金额:277.4万元;2、2012年环境监察移动执法建设项目(陕西省环境保护厅),金额:647.52万元;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合同,金额:669.2万元;4、重庆市环境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项目,金额:262万元;5、河源市环境保护局监察移动执法系统建设项目,金额:87.6万元;6、温州市环境保护局环保移动执法系统,金额:143.3万元;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李锋刚,姚若宁,周原,葛晓滨,王绍鹏
招标(采购)人名称:合肥市包河区环境监察大队
地址: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环境监察大队
联系人:王绍鹏
联系方式:0551-63357591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李春 联系电话:0551-66223695,66223741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要素市场A区631室,联系电话:0551-66223642。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0551-66223531【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