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3]24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室内二次装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建设地点:璧城街道大岚村六社(绿岛新区内)
2.2工程规模:本工程装修范围为地上7层,工程总建筑面积15000m2,装修范围面积14500m2。
2.3 工程总投资:约8298万元。本次招标投资约2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
2.5.1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二次装饰设计施工图》、《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电气,给排水施工图》《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电气设计施工图》(应急照明)、《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消防设计施工图》的全部内容和不在施工图范围内增加的内容如下:
(1)所有内墙面抹灰;
(2)所有楼地面找平;
(3)非吊顶区域天棚抹灰;
(4)3F多功能厅阶梯座椅的基础及舞台基础;
(5)2层至3层、3层至4层、4层至5层、6层至7层挑空层修建现浇板楼面。
其中不包括以下内容:
(1)2F门厅入口外大台阶。
(2)电梯、电视机、壁画装饰、LED电子显示器挂墙(2F视频会议室)、成品标志牌(科室门牌)、投影仪及投影幕布(3层、4层、6层的38人会议室,3层、4层、6层的16人会议室,5层合成研判室,7层党委会议室)、除3F多功能厅座椅以外的家具。
(3)桥架。
2.5.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考虑防开裂、防潮和环保的要求,墙面乳胶漆采用抗甲醛高级乳胶漆;墙纸采用进口纯纸对花墙纸;地毯采用纯毛国产机织地毯;图纸中所有未标注墙面装饰做法的房间,墙面均为刷白色乳胶漆,踢脚为100mm拉丝不锈钢踢脚线;1F包房成品活动隔断做法为定制成品活动隔断:不锈钢矩管骨架,12mm木工板基层,隔音软包饰面;成品套装门采用高档实木材质套装门(含五金、锁具);成品卫生间隔断采用中高档次隔断,材质为12mm抗倍特板;铝合金玻璃门窗采用断桥铝合金型材材质,玻璃采用钢化双银LOW-E(低辐射)中空玻璃[8mm钢化双银LOW-E+9A+8mm钢化L≦3660],含拉手、合页等五金,玻璃门含锁具、地弹簧(150KG);办公室、卫生间玻璃隔断采用8mm厚钢化玻璃,含拉手、合页等五金和地弹簧(35-80KG);窗帘品牌按欧曼迪、雅熙莱帝计算,采用植绒,半遮光材质,双层窗纱(含滑轨等加工辅料费);3F多功能厅电动窗帘,窗帘顶装,采用全遮光绒布材质(1:2折率)对开(含导轨、电机);3F多功能厅323个座椅采用中高档次的织物面料座椅,按暂估价1500元/座计算,共计48.45万元,含11%建筑增值税后为53.78万元;大楼内墙和天棚(除吊顶范围外)进行20mm厚水泥砂浆抹灰;楼地面进行20mm水泥砂浆找平;3F靠大厅上空走廊玻璃栏杆,不锈钢立柱采用1150*55*5不锈钢立柱,玻璃栏板采用钢化LOVE-E夹胶玻璃[8mm钢化LOW-E+1.14pvb+8mm钢化L≦3660],成品实木扶手,双钢化夹胶玻璃为白玻璃;3F多功能厅阶梯座椅的基础及舞台基础需专业设计单位进行二次设计,预算暂按钢结构搭建基础考虑,暂估价150万,含11%建筑增值税后为166.5万元;2层至3层、3层至4层、4层至5层、6层至7层挑空层新建现浇楼板需二次设计,面积约2600 m2,单价暂按1200元/m2,暂估价为312万(含脚手架、砼、模板、钢筋、植筋、地面找平和天棚抹灰),含11%建筑增值税后为346.32万元;喷淋系统计算范围为室内喷淋的喷头及连喷头的DN25支管;配电箱只包计算DT、HY、FY、YX、WT、DGN、7HYS及对应配电箱进线;墙面玻化砖和地面玻化砖统一按马可波罗、东鹏、诺贝尔品牌综合计价;加密网机房地面为防静电木地板。
2.5.3本次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以及施工图示的所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3.4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6月15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8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6年07月12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6年07月12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2016年06月20日10时00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2016年06月22日17时00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公安局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18号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3)41551988
招标代理机构: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号院9号楼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010)62108220
传真:(010)62108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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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23)6306609868881911-9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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