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世界银行贷款福建渔港项目-独立环境管理顾问、环境监测顾问选聘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人 |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6日 17: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6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23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
预算金额 | ¥2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叶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7663122转817 | ||
采购人 |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 ||
采购人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陈处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叶 0591-87663122转817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公告2016.6.7 独立环境.doc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世界银行贷款福建渔港项目-独立环境管理顾问、环境监测顾问选聘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世界银行贷款福建渔港项目-独立环境管理顾问、环境监测顾问选聘
项目编号:FJTH-81201604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叶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663122转81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利用世界银行贷款项目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26号
联系方式:陈处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叶 0591-87663122转81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世界银行贷款————福建渔港项目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外经函(2013)11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福建省海洋技术学校和霞浦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内资金及世界银行贷款。为使该项目实施过程满足我国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世界银行对该项目的环境管理要求,现对该项目的独立环境管理顾问进行公开选聘。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有效的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单位。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投标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⑤、投标供应商必须具备环保主管部门颁发的环评甲级资质,并拥有海洋环评单项资质。⑥、投标供应商需具备CMA计量认证资质。⑦、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应为投标供应商正式职工,且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和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或施工期环境监测分包(3)、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投标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其他详见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6)本项目合同包1设有最高限价;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6日 08:00 至 2016年06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另附一份电子光盘)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其他形式提交质疑问题的不予受理。逾期提交的质疑将不予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