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海拉尔区万家花园城市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小区外)勘察设计比价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项目编号: | 2016-GC0015-SJ |
招标方案核准部门: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方案核准文号: | 海发改审字(2015)84号文件 |
所属行业: | 市政房地产建筑, |
所属地区: | 内蒙古自治区 |
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16年06月16日 00:00 |
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16年06月27日 00:00 |
原开标时间: | |
开标时间: | 1900-01-01 |
变更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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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拉尔区万家花园城市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小区外)勘察设计已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审字(2015)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拉尔区万家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周边,建华路及小区南规划路。2.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华路:道路全长471米,红线宽度50米,双侧雨水管线942米,双侧路灯18基;小区南规划路:道路全长362米,红线宽度20米,双侧雨水管线720米,双侧路灯14基。2.3成果提交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2.4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190,000.00元。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及道路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两人,须分别具备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与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业资格。3.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保证金、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设计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证书(道路专业高级工程师证书)、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勘察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证书(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职称证),各专业技术人员证书,及投标单位在满足以上要求的前提下结合项目情况自行增加的其他各专业人员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必须一致。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信用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信用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信用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6年6月27日9时00分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河东支行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信用保证金缴入账号海拉尔区万家花园城市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小区外)勘察设计 1 19,000.00 149247143796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信用保证金。投标人缴纳信用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请登陆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eimenggu.gov.cn)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见本公告附件)。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在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eimenggu.gov.cn)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7日9 时00分,地点为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礼拜寺路)。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eimenggu.gov.cn)上发布。8.其他说明8.1、评审结束后将在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eimenggu.gov.cn)对排名前三位的投标人名单及报价进行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8.2、有效投标人的数量不足3个的,重新发布招标公告。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后有效投标人仍不足3家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8.3、本工程公示的投标报价将作为最后与招标人签到的合同价款,投标人均应承诺按此价格承接本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勘察设计内容。8.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潜在投标人如有疑问,可匿名在中国海拉尔门户网(http://www.hailar.gov.cn/structure/index.htm)提问。招标人对其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2016年6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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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单位名称: | 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呼伦贝尔明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负责人(招标师)签章: | 刘英明 |
地址: |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和平大街农技校住宅楼5号楼1单元201室 |
邮编: | 021008 |
电话: | 0470-8290257 |
传真: | 0470-8290257 |
电子邮件: | hlbemxz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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