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代理人:宁波方圆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生活用水及卫生间改造项目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47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内
项目规模:/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万元)
工程造价(暂估):64.3342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维修改造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按国家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3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年龄需在60周岁以下)贰级及以上,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建筑工程
其它要求:
(1)专职安全员要求1名
(2)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拟派项目经理需列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审核通过,有相应岗位资格。
(3)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投标企业若有信用等级其信用等级应达到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4)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鄞州区施工登记情况正常。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承接的施工任务量执行《关于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项目数量的通知》(甬建发[2014]231号)、关于印发《鄞州区小型建设项目简易招标试行办法》的通知(鄞交管办[2012] 1号)文件。
(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2012年6月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为准; 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鄞州区或宁波市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2012年6月 1日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8)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5年10月至2016年4月投标人为项目经理连续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以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清单为准,未注明中断缴纳的视为连续)。
联合体投标1.项目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 / 施工资质
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本公告附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电子版内容包含: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招标人预算、图纸),如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可到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7月04日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07月04日 08:30: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人:陈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