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辛集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辛集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 ||
品目 | |||
采购人 | 辛集市环保局(机关) | ||
行政区域 | 辛集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7日 09:04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7日 17:05 至 2016年06月23日 17:05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石家庄市槐安路与翟营大街东南角金马国际A-2座5层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790.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朝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0872199 | ||
采购人 | 辛集市环保局(机关) | ||
采购人地址 | 辛集市育红街6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311-833830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1-80872177 |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辛集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辛集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4670020031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99
采购人:辛集市环保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辛集市育红街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383008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77
预算金额:790.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路与翟营大街东南角金马国际A-2座5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能依法纳税;另:A-C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制造厂家除外)及车辆环保、公告及3C等证件。 报名时须携带:A、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相关证书(A-C标段生产厂家授权书及车辆环保、公告及3C等证件);D、财务状况报告;E、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缴税凭证);F、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业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G、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H、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I、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代表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项目名称:辛集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辛集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4670020031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99
采购人:辛集市环保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辛集市育红街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383008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77
预算金额:790.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路与翟营大街东南角金马国际A-2座5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能依法纳税;另:A-C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制造厂家除外)及车辆环保、公告及3C等证件。 报名时须携带:A、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相关证书(A-C标段生产厂家授权书及车辆环保、公告及3C等证件);D、财务状况报告;E、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缴税凭证);F、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业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G、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H、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I、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代表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采购数量:一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