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城东小学施工监理
招标编号:建审德招字[2016]069号 | ||||||||||||||||||||
开标时间:2016-07-14 | ||||||||||||||||||||
所属行业: | ||||||||||||||||||||
标讯类别: | ||||||||||||||||||||
资金来源: | ||||||||||||||||||||
招标代理: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名称:德化县浔中中心小学 | ||||||||||||||||||||
所属地区: |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德化县城东小学已由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德化县城东小学的批复(德发改审[2014]180号)、德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德化县城东小学初步设计暨概算的批复(德发改审[2016]158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德化县浔中中心小学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4349.518m2,其中地下室2735.447m2,包括1#报告厅、图书馆三层,2#教学楼五层,3#教师办公楼上部四层,4#教学楼上部五层,5#教学楼上部五层,配电房一层,具体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2监理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教学楼、综合楼等校舍及操场、围墙、大门、绿化景观、消防、供电、供水、排污、排污等所有配套项目,工程造价约4200万元。 2.3 工程建设地点为:德化县浔中镇城东。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2.5 监理服务费:监理费44.081万元,结算时,参照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标准的50%计取; 2.6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 监理企业 乙 级资质及以上监理资质,具备有效的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闽建建[2015]12号)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工商注册地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入闽承接本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已按闽建建[2015]12号文要求,办理工程监理企业登记手续且在“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中可以查询得到满足本项目要求资质的企业(以开标当日查询到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部门“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www.fjjs.gov.cn)”→“企业信用档案” →“工程监理” →“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和人员信息查询”登记的内容为准)。 3.3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 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证书,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 3.4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投标人近 三 年来至少完成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 五 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注:①近X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X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无竣工验收日期的以竣工验收证明中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业主或监理单位签发时间为准,竣工验收日期有多个日期的以业主和监理单位中最后签署的日期为准)。 ②“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是指监理过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造价4200万元(含)以上或建筑面积14500平方米(含)以上的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③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7日08时00分至2016年6月27日18 时00 分通过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 www.qzzb.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支付50 元即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泉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标书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4.2. 投标人如须本项目图纸,请向招标代理公司预约订购,施工图纸售价:另计,售后不退。购买预约电话:13960332336。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选取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10000 元人民币(下同)。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保证金方式: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的17:00(北京时间)之前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银行电汇或银行(网银)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银行电汇回单(或转账回单或电子回单)上的银行账号与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上的银行账号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德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 帐户名称: 德化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71110010010000132345。 (2)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中注明的金额应不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少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投标人应按上述(1)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金额予以补足,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年度投标保证金凭证在开标当日应合格有效,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本工程采用网上无纸化招投标,投标人须于交标截止时间前将制作好的电子标书通过电子标书软件进行网上上传,同时将电子标书存入U盘,自行准备信封,写明投标单位名称,提交人签名确认后,将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持本工程投标报名回执单于交标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德化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德化县龙鹏街117号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一楼)招标代理处,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CA加密锁(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及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开标时不能出具以上证件、资料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泉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qzzb.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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