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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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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QH160149-02SG |
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建设项目南京市太平巷幼儿园教学楼及环境维修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秦发改投资字[2016]10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45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45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施工 |
2、工程地点:秦淮区太平巷8号 |
3、工程类型:小型工程 |
4、建设内容:装饰装修工程; |
5、结构类型:砖混结构 |
6、工期要求:45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430.00万元 |
8、招标内容:装饰装修;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对原有2000平方米教学楼及环境进行改造、外立面维修、部分室内装修、弱电、环境文化改造、设备购置安装等施工 |
10、工程规模:装饰工程面积:2000 m2。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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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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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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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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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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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法五: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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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 1、本项目执行建市[2015]154号文和苏建建管[2016]138文。投标人应及时换领资质证书并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新资质证书的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已换证但未领取到新证书的,可以提供换证证明,并将扫描件编辑在投标文件中。 2、本工程资格后审过程中相关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为准。 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本工程没有对企业资质和项目经理资质提高等级的要求。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开标现场并递交上述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人须在投标截至前还须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投标申请人须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文件的资格审查其他资料栏,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7、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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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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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6月17日14时20分到 2016年6月24日14时20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市秦淮区教育局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苏宁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秦淮区秦虹路1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中山路99号701室 |
招标人邮编: | 代理机构邮编: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周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390767211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4162541@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