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辛集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辛集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 ||
品目 |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
采购人 | 辛集市环保局 | ||
行政区域 | 辛集市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7日 13:42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3日 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石家庄市槐安路与翟营大街东南角金马国际A-2座5层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0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790.6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朝尊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1-80872199 | ||
采购人 | 辛集市环保局 | ||
采购人地址 | 辛集市育红街6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王运闯0311-833830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石家庄市槐安路与翟营大街东南角金马国际A-2座5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朝尊0311-80872199 |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辛集市环保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辛集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辛集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辛集市环境保护局2014年度辛集市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XH-2016-03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辛集市环保局
地址:辛集市育红街6号
联系方式:王运闯0311-83383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朝尊0311-8087219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槐安路与翟营大街东南角金马国际A-2座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用途 : A包:三轮车、垃圾收集车及清扫工具 一批,预算金额:147.6万元; B包:铲车及拉臂车 一批,预算金额:200.5万元; C包:垃圾转运车 一批,预算金额:337.5万元; E包:宣传设施 一批,预算金额:105万元。 项目实施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能依法纳税;另:A-C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制造厂家除外)及车辆环保、公告及3C等证件。 报名时须携带:A、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相关证书(A-C标段生产厂家授权书及车辆环保、公告及3C等证件);D、财务状况报告;E、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缴税凭证);F、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业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G、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H、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I、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代表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0.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6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槐安路与翟营大街东南角金马国际A-2座5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能依法纳税;另:A-C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制造厂家除外)及车辆环保、公告及3C等证件。 报名时须携带:A、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相关证书(A-C标段生产厂家授权书及车辆环保、公告及3C等证件);D、财务状况报告;E、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缴税凭证);F、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专业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G、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H、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I、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代表参加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