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文教职专学校消防系统改造(水泵房)工程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5]第143号 |
开标时间:2016-0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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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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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 |
所属地区: |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营招[2015]第143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文教职专学校消防系统改造(水泵房)工程,招标编号为闽营招[2015]第143号已由福州市教育局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22号; 2.2. 工程建设规模:162T水池占地114㎡,水泵房总建筑面积77.9㎡;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新建一座水泵房,包含基坑、桩基、土石方、土建及水电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小写¥1588271元(大写:壹佰伍拾捌万捌仟贰佰柒拾壹元整);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无。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7. 其他资格要求:/。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6月17日至 2016 年6月23 日,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购买招标材料,500元每份(含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内随机抽取中标人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3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文教职业中专学校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22号,邮编:350001 电话:0591-83370263,传真: / 联系人:林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梅峰路5号红鼎山人8层,邮编:350001 电话:15860802817,传真:0591-87625996 联系人:陈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账户名称:福建省营造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35001877607052502968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文教职专保证金”,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名称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