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杨官林常峪村火石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费 | ||
品目 | |||
采购人 |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丰润区分局 | ||
行政区域 | 丰润区 | 公告时间 | 2016年06月17日 16:49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6年06月17日 10:43 至 2016年06月24日 10:43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元(人民币),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团结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 | ||
开标时间 | 2016年07月13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团结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 | ||
预算金额 | ¥120.897163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宋芳芳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5-3238801 | ||
采购人 | 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丰润区分局 | ||
采购人地址 | 丰润区 | ||
采购人联系方式 | 0315-323880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唐山市丰润区政府采购中心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团结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5-3128372 |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杨官林常峪村火石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2400210037
项目联系人:宋芳芳
项目联系电话:0315-3238801
采购人: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丰润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丰润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3238801
代理机构:唐山市丰润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团结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3128372
预算金额:120.89716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团结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团结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国内注册的、在唐山本地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法人资格,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具有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企业,经唐山市丰润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取得相应标书后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4、供应商代表本人身份证 ; 5、供应商代表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 6、丰润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提交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即丰润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本项目的收款收据)8、资质证书;9、在唐山本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以上证明文件均为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2000元。 2、投标人应以公司名义提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唐山市丰润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以现金形式交至工行新城支行,不接受电汇、转帐)。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唐山市丰润区财政第一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新城支行 账号: 0403305109300003603 投标人于报名之前将保证金银行交款单据交至唐山市丰润区政府采购中心以取得政府采购中心收款收据作为提交本次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采购批号:2016G046Z080
项目名称:杨官林常峪村火石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费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632400210037
项目联系人:宋芳芳
项目联系电话:0315-3238801
采购人:唐山市国土资源局丰润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丰润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5-3238801
代理机构:唐山市丰润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团结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5-3128372
预算金额:120.897163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13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6-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6-2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团结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团结路6号行政审批大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在国内注册的、在唐山本地有固定办公场所,具有法人资格,无行贿犯罪记录,并具有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的企业,经唐山市丰润区政府采购中心进行资格预审,取得相应标书后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 4、供应商代表本人身份证 ; 5、供应商代表是委托代理人的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 6、丰润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提交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的证明(即丰润区政府采购中心开具的本项目的收款收据)8、资质证书;9、在唐山本地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 以上证明文件均为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22000元。 2、投标人应以公司名义提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唐山市丰润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以现金形式交至工行新城支行,不接受电汇、转帐)。账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唐山市丰润区财政第一集中支付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新城支行 账号: 0403305109300003603 投标人于报名之前将保证金银行交款单据交至唐山市丰润区政府采购中心以取得政府采购中心收款收据作为提交本次投标保证金的证明。 采购批号:2016G046Z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