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外围高压管线工程(火村-太和调压站)凤凰山隧道工程水西村开萝互通立交段高压燃气管线迁改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粤发改交通函〔2013〕1830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现对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外围高压管线工程(火村-太和调压站)凤凰山隧道工程水西村开萝互通立交段高压燃气管线迁改工程(第二次)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外围高压管线工程(火村-太和调压站)凤凰山隧道工程水西村开萝互通立交段高压燃气管线迁改工程(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20-32256675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联系电话:020-87768198-202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道路养护中心
投诉电话:020-87752623
三、建设地点:广州北二环高速与广惠高速交接处附近。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由于凤凰山隧道水西互通立交与已建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外围高压管线工程"东门——太和"路段的部分高压输气管道冲突,需对该段部分高压输气管进行迁改(永迁)。管道设计压力:5.0MPa。输气能力逾30万标方每小时。管材的选择:D711x17.5(X60)。迁改范围:起点:北二环转广惠高速匝道;终点:北二环与开萝大道交界南侧。管线总长度约1.03km以及截断阀门DN700(安装于埋地阀井内)一个。项目特点:本迁改工程为永迁工程,新建管道与已建管道(投产运行中)的连接方式为不停输接驳(包含高压带气封堵施工)。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6-4502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范围:本工程由于凤凰山隧道水西互通立交与已建广州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外围高压管线工程"东门——太和"路段的部分高压输气管道冲突,需对该段部分高压输气管进行迁改(永迁)。管道设计压力:5.0MPa。输气能力逾30万标方每小时。管材的选择:D711x17.5(X60)。迁改范围:起点:北二环转广惠高速匝道;终点:北二环与开萝大道交界南侧。管线总长度约1.03km以及截断阀门DN700(安装于埋地阀井内)一个。项目特点:本迁改工程为永迁工程,新建管道与已建管道(投产运行中)的连接方式为不停输接驳(包含高压带气封堵施工)。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2689.915706 万元
六、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及银行贷款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6年6月17日至2016年7月11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6年6月17日00时00分,截止时间:2016年7月11日11时00分。
2.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2日14时3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①业绩取自投标人提供的相关业绩书面证明资料。
②单独招标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总承包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经业主和总承包单位确认的分包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0、开标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7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或投标人上传的证明资料,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或投标人上传的证明资料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1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电话:020-8332518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 (网址: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网址:http://www.gmgitc.com)及民营经济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广州市道路扩建工程办公室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