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县城州屏组团A23-1/01地块(ZX2016-1-1-1号)招标公告
忠国土房管告[2016]15号
经忠县人民政府批准,忠县国土房管局决定以公开公告方式出让忠县县城州屏组团A23-1/01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公告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ZX2016-1-1-1 | 宗地面积 | 4415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忠县忠州街道 |
出让年限 | 商业40年 居住50年 | 容积率 | 不大于3.0 | 建筑密度(%) | 不大于55 |
绿化率(%) | 不小于30 | 建筑限高(米) | 不超过60 | 土地用途 | 商业(二类居住用地)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220万元 | |||
场地平整:场地基本平整,视规划设计建设方案可能存在一定挖方,地上建筑物搬迁腾空后交地;地块内地上、 地下、空中一切管线、构筑物、附着物由竞得者自行与相关单位协调并负责出资处置。 基础设施:场外通路,由竞得人自行与相关部门协商接入。 |
竞买人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然人或法人。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拟竞得人须在公开竞价活动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县交易中心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忠县土地违法行为记录证明;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档案无不良信用记录证明(由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房地产开发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拟竞得人(低于底价者除外),待拟竞得人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审查通过后,再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公开公告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6年6月17日至 2016年7月6日到《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自行查询下载获取公开公告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 2016年7月7日09:00时至10:00时到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人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基本账户网银支付方式(自然人竞买以个人网银支付方式)一次性交纳。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7日09:00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将在 2016年7月7日10:15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竞价活动定于2016年7月7日10:30分在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忠县忠州镇大桥路10号附1号)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有竞买意向的,必须认真阅读并掌握全部出让文件。出让文件自行在《重庆市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http:// www.zxggzy.cn)查询下载。在资格审查确认前关注前述网址补遗事项。
2、接受报名申请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7月7日09:00时至10:00时,10:15分前进行资格审查。
忠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忠县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
201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