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辽宁徐大堡核电一期工程核岛容器类(第三批)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XD016WXR231C11506BD
报名截止时间:2016-06-24 17:00:00
联系人:赵振洋
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
核岛容器类(第三批)招标公告
辽宁核电有限公司由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全面负责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核电站的建造、调试、运营和管理。辽宁核电有限公司委托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为核电工程建设项目的总承包方,负责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对其所需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质量好、满足供货期、报价合理、性价比高的设备供应商。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 对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对该设备进行招标公告。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为本次招标的招标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XD016WXR231C11506BD
1. 招标设备概况
(1) 设备名称: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核岛容器类(第三批)
设备数量:56台非核级容器及换热器设备
供货范围:56台非核级容器及换热器设备。
(2) 关于设备分级:
采购设备:核安全等级为非核级,最高质保等级QAR2级。
(3) 货到现场
预计FCD=2016-8-30
序号 设备名称 1#机组到货期 2#机组到货期
1 防空气吸入箱(CVS-MT-05) 2017-8-25 2018-6-25
2 硼酸制备箱(CVS-MT-02) 2017-8-25 2018-6-25
3 MCR生活水箱(PWS-MT-06) 2018-12-25 2019-10-25
4 膨胀水箱(大冷量子系统)(VWS-MT-01) 2018-12-25 2019-10-25
5 化学剂添加箱(PCS-MT-02) 2017-6-25 2018-4-25
6 化学添加箱(CCS-MT-02) 2018-12-25 2019-10-25
7 PCCWST泄漏追踪收集罐(PCS-MT-06) 2018-12-25 2019-10-25
8 化学加药罐(大冷量)(VWS-MT-02) 2018-12-25 2019-10-25
9 膨胀水箱(小冷量)(VWS-MT-03/04) 2018-12-25 2019-10-25
10 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热交换器(BDS-ME-01A/B) 2018-12-25 2019-10-25
11 反应堆冷却剂疏水冷却器(WLS-ME-01) 2017-4-15 2018-2-15
12 排气冷凝器(WLS-ME-02) 2017-3-25 2018-1-25
13 CVS补给泵小流量管线热交换器(CVS-ME-03A/B) 2017-8-25 2018-6-25
14 再生热交换器(CVS-ME-01) 2017-8-15 2018-6-15
15 下泄热交换器 (CVS-ME-02) 2017-8-15 2018-6-15
16 PCS再循环加热器(PCS-MB-01) 2017-6-25 2018-4-25
17 气体冷却器(WGS-ME-01) 2017-3-25 2018-1-25
18 除盐器(SFS-MV-01A/01B) 2017-3-25 2018-1-25
19 离子交换器(WLS-MV-04A/B/C) 2017-3-25 2018-1-25
20 活性炭延迟床(WGS-MV-02A/B) 2017-3-25 2018-1-25
21 化学加药罐(小冷量子系统)
(VWS-MT-05) 2018-12-25 2019-10-25
交货地点:DDP 徐大堡核电现场指定地点
2.招标文件出售
(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0元。
招标方收款银行名称:工行北京市长安支行营业室
开户单位: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0200003309200016332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核岛容器类(第三批)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的在线注册、CA数字证书及在线报名工作,同时在线提交《供货商合同履约信息表》(电子版)、投标保密承诺函和电汇底单,格式及报名网址:http://zb.cnpe.cc。
(3)发售时间:2016年6月20日9:00至2016年6月24日17:00
(4)联系人:赵振洋 邮箱:zhaozya@cnpe.cc 电话:010-88023553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核能大厦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100840)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核能大厦会议中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16年7月26日上午9:00
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1:00时之前将全部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平台,并完成在线投标;开标时请务必携带CA锁。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4)具备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站所投标设备的制造/采购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5)投标人营业范围需覆盖本招标设备。
6)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招标人将通过检查、监督和监察的方式对投标人制定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检验。
7)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8)投标人投标的产品中如有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代理公司投标。
5.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6.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独家负责辽宁徐大堡核电厂一期工程核岛容器类(第三批)的国内公开招标工作,未委托任何公司或代理机构开展相关的招标工作。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方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