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 2016年省级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凌海市 2016年省级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已由锦州市水务局批准建设(锦水务[2016]185号),项目业主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内容:凌海市 2016年省级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2.2建设地点:凌海市沈家台镇、班吉塔镇、板石沟乡等15个乡镇
2.3建设规模:凌海市 2016年省级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共 24项,其中:方塘维修养护项目 2项,水土保持维修养护项目 1项,农村饮水维修养护项目 6项,沟道维修养护项目 8项,防汛工程维修养护项目 2项,灌溉井维修养护项目 5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凌海市 2016年省级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2.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招标范围:维修养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凌海市 2016年省级资金农村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
2.6计划工期: 133天(具体工期根据建设单位实际安排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一定经营规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近三年无不良信誉的法人。
3.3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5投标企业需提供 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3.6本次招标要求所有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必须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管理。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建造师本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 2)资质证书副本;
( 3)安全生产许可证;
( 4)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注册证、职称证;
( 5)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 6)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 7)投标人于近三年相关工程业绩不少于 3个(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并能在政府指定的招投标网站可查询;
( 8)注册建造师于近三年相关工程业绩不少于 1个(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并能在政府指定的招投标网站可查询;
( 9)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 10)检查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复印件三套存档(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于 2016年 6月 9日 至 2016年 6月 13日上午 9时 至下午 16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到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 5段 13号楼 14层)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壹万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6月30 日 14时 00分,地
点为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凌海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正建设项目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锦州市凌河区解放路五段 13号楼 14层(凌河商务大厦)
邮 编: 121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 话: 0416-3987325
2016年 06月 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