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千山区兴盛南路东、民安街南;千山区西宁街东、同心街北。
2.3招标(业主)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2.4招标项目概况:工程概述:生活给水管线工程;生活给水泵房安装及电气工程,其中室外管径DN200-DE50泵房管径:DN150-DN15
2.5合同估算价:140万元。2.6招标范围:
雨水管线;生活给水管线工程;生活给水泵房安装及电气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计划工期:2016年7月14日开工至2016年8月13日竣工,共计3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企业信用等级至少达到BBB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3.2本次招标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企业信用等级至少达到BBB级;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6月15日至2016年 6月 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 其他方式不予受理。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5、对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的要求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6 年6月 15日至2016年 6月 2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 7月 6日 13时30 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投标人指定栏目。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224室(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鞍山市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千山区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鞍山市鞍海路28号 邮 编:114001联系人:崔庆军
电 话:0412-231655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地 址:丹东市沿江开发区滨江中路128-7号
邮 编:118002
联 系 人: 王女士、高女士
电 话: 0415-31950 07、0415-3195013
传 真: 0415-3195017
电 子 邮 件: fyzbdl@126.com
网 址: www.lnfy.com
开 户 银 行: 大连银行丹东开发区支行营业部
账 号:779000209000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