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已由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局、察右中旗交通运输局以乌交农发[2015]33号、中交发[2015]90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察右中旗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察右中旗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共包括乌兰察布市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项目,总里程110.109公里。
2.2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7月5日,交工日期:2016年10月30日。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及沿线设施等。各标段划分情况详见下表:
监理合同段号 | 施工标段号 | 工程名称 | 里程(公里) | 主要工程内容 | |
JL-1 | TJ-4 | 宏盘乡、乌素图镇 | 大庙至乌素图 | 30.899 | 路基、路面、桥梁涵洞及安全设施等 |
TJ-5 | 广益隆镇 | 西河子至东坊子 | 16.734 | ||
JL-2 | TJ-1 | 大滩乡 | 大滩至大营子 | 17.297 | |
TJ-2 | 土城子乡 | 布连河至新义 | 6.073 | ||
TJ-3 | 广益隆镇 | 东滩至安图 | 2.211 | ||
广益隆镇 | 后卜子至乌图不浪 | 5.529 | |||
TJ-6 | 宏盘乡 | 三道沟至永茂泉 | 6.851 | ||
TJ-7 | 黄羊城镇 | 米粮局至永胜 | 10.011 | ||
TJ-8 | 科布尔镇 | 永和庆至南壕堑 | 7.508 | ||
TJ-9 | 大滩乡 | 土城子至庙村 | 6.995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3.1.1监理标段:
要求投标人具备①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②近5年内(2011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监理任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十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4. 评标办法
4.1本项目监理标段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 投标报名
5.1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不休息)。
5.2 报名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及法人代表身份证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6.2 监理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6.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网址、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7.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7.1 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另行通知,递交文件地点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文化中心B区二号楼)。
7.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监理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 )、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乌兰察布市政务服务中心上发布。
8.2 开标现场投标单位须提交下列资料原件:
(1)委派委托代理人(即投标文件授权委托书中委托代理人)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
(3)投标单位联系方式(A4纸打印盖章)。
注:第(1)条、第(2)条在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招标人审核后现场退还。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察右中旗交通运输局
联 系 人:贺超群
联系电话: 18747481231
招标代理:内蒙古冠旭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岳先生(市交易中心125室)
电 话:15024773342 18604741293
交易平台名称:乌兰察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乌兰察布市察哈尔东街商务科技中心B区2号楼
邮政编码:012000
联系人:夏世明 (市交易中心235室)0474-8987809
李莉 (市交易中心229室)0474-8305228
网上报名试用期
公告附件
(项目概况及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一、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件3 资格审查要求
附件3-1 资 质(适用于各标段)
项 目 | 要 求 |
资 质 | 1、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
附件3-2 业 绩(适用于各标段)
项 目 | 要 求(适用于各标段) |
业 绩 | 近5年内(2011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四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监理任务。 |
附件3-3 人 员(适用于各标段)
序号 | 监理岗位 | 资格要求 | 最低数量 | 备注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路桥相关专业工程师,并取得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8年以上公路施工监理工作经验,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年龄60岁以下。 | 1 | |
2 | 试验室主任 | 路桥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 1 | |
3 | 监理员 | 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经过专业监理技术培训并且考试合格,2年以上施工监理工作经验。 | 1 | |
4 | 试验员 | 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2年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验。 | 1 | |
5 | 安全员(可兼) | 初级及以上职称,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培训合格证,至少4年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经验 | 1 |
注: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本单位自有人员,且在本单位进行岗位登记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3-4 试验、检测设备
总监办中心试验室(适用于各标段)
序号 | 试验、检测项目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土工试验设备 | 烘箱(中型) | 台 | 1 | |
数显液塑限联合测定仪 | 台 | 1 | |||
电动击实仪(重型) | 台 | 1 | |||
多功能脱模器 | 台 | 1 | |||
新标准土样筛 | 套 | 1 | |||
CBR试验装置 | 套 | 1 | |||
电子天平(500g、1Kg、5Kg、10Kg、20Kg) | 台 | 各1 | |||
2 | 集料试验设备 | 压碎值测定仪 | 台 | 1 | |
磅秤 | 台 | 1 | |||
容积升 | 套 | 1 | |||
游标卡尺 | 套 | 1 | |||
李氏密度瓶 | 套 | 1 | |||
混凝土标准集料筛(粗、细集料) | 套 | 2 | |||
压碎值指标值测定仪 | 台 | 1 | |||
3 | 水泥试验设备 | 水泥净浆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标准稠度仪 | 台 | 1 | |||
水泥胶砂搅拌机 | 台 | 1 | |||
水泥胶砂振实台 | 台 | 1 | |||
标准恒温恒湿养护箱 | 台 | 1 | |||
电动抗压试验机(带抗压夹具) | 台 | 1 | |||
负压筛析仪 | 台 | 1 | |||
凝结时间测定仪 | 台 | 1 | |||
沸煮箱 | 台 | 1 | |||
雷氏夹 | 对 | 1 | |||
电子天枰 | 台 | 1 | |||
4 | 水泥砼、砂浆 试验设备 | 标准养护室(15m2以上喷淋式) | 间 | 1 | |
水泥砼标准振动台(1m2) | 台 | 1 | |||
3000KN压力机 | 台 | 1 | |||
水泥砂浆稠度仪 | 台 | 1 | |||
5 | 道路工程测试设备 | 灌砂筒(大、小) | 套 | 各3 | |
取芯机 | 台 | 1 | |||
弯沉仪(5.4m) | 套 | 1 | |||
3米直尺 | 台 | 3 | |||
路面构造深度仪(砂铺法) | 套 | 1 | |||
6 | 结构砼测试 设备 | 混凝土回弹仪(数显) | 台 | 1 | |
钢筋保护层测定仪(数显) | 台 | 1 | |||
裂缝观测仪 | 台 | 1 | |||
7 | 公路线形及 几何尺寸测试 设备 | 全站仪(2//;2+2ppm) | 台 | 1 | |
S3自动安平水准仪 | 台 | 1 | |||
8 | 办公、通讯及 交通设施 | 台式计算机 | 台 | 2 | |
便携式计算机 | 台 | 1 | |||
复印机(可复印A3幅面) | 台 | 1 | |||
激光打印机 | 台 | 1 | |||
传真机 | 台 | 1 | |||
数码摄像机 | 台 | 1 | |||
数码照相机 | 台 | 2 | |||
固定电话(含传真电话) | 部 | 1 | |||
会议室 | m2/间 | 40/1 | |||
车辆(行驶里程不超过5万公里,车况良好) | 辆 | 3 |
注:本表设备为强制性设备要求,表中的设备应包含在附件C-3中,未包含在附件C-3中的,将不予认定;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相应强制性资格条件中的任何一条,将被认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附件3-5 财 务(适用于各标段)
要 求 | 备注 | |
财务能力 | 近3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100万元人民币 |
注:1、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3年(指2013年度~2015年度,若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未出,则提供2012年度~2014年度);
2、新成立公司不适用本项财务要求,只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有的)即可。
附件3-6 诉讼和履约(适用于各标段)
项 目 | 要 求 | 备注 |
诉讼和履约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未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 5、投标人没有商业贿赂行为。 6、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
附件4 评标办法
察右中旗2016年第一批嘎查村通村沥青水泥路建设项目
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1.总则
1.1 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订本评标办法。
1.2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 评标活动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工作,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 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从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共同组成,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标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 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 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招标项目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 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投标文件的澄清;
(5)综合评分;
(6)财务评审;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封面、底页、扉页和目录可不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投标书、投标书附录、投标保证金、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书、自律承诺书以及招标文件规定其它应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还应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公证书;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7)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财务能力、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否决投标处理。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40分、50分、10分。
6.1 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2 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 25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 10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 35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 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 10分
6.4 财务评审(10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纪检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评标委员会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6.4.1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
(2)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6.4.2算术性修正
(1)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财务建议书上大写总价。
(2)评标过程中不再进行算术性修正。合同签订前,在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变(投标人须知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的前提下,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财务建议书进行详细审查,修正其运算上的细微差错,并将此调整结果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确认。如果投标人拒绝确认,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6.4.3计算评标基准价
通过财务评审的报价为有效报价。评标基准价等于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6.4.4计算财务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用公式表示如下:
式中:F1— 投标人财务得分;
F — 财务得分所占的百分比权重,F=10
D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D — 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2;若D1
7.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和说明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和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和说明。
8.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
9.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委员会将按综合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前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推荐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二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排名第三的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综合得分相等时,以技术评分高的优先;当综合得分与技术评分均相等时,以报价低的优先;当综合得分、技术评分、投标报价均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综合考虑后择优确定排名顺序。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合格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
(2)当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中综合得分排名第一时,则优先推荐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金额高的标段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报价也相同,则按“业主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3)通过开标审查、初步审查、资格审查或详细评审中任一阶段的投标人不足3家时,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是否具备竞争性,决定是否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或建议招标人重新进行招标,如果择优推荐中标候选人则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10.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技术、商务评分细则
(一) 商务评审,50分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满分35分);
(1)总监理工程师(满分10分)
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10分。
(2)试验室主任及专业监理工程师 (满分20分)
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20分。
(3)监理员、试验员、安全员(满分5分)
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5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满分5分):
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5分。
3、监理业绩与信誉(满分10分);
a.满足强制性履约标准的,得6分;
b.近5年内,完成监理任务比强制性履约标准每增加1项加2分,最多加4分。
(二) 技术评审,40分
1、监理大纲和措施(满分25分)
根据技术建议书论述的合理性、可行性酌情给分。本项分值分配如下:
(1)监理项目概述、监理工作范围(2分)
(2)工程质量监理的内容与方法(4分)
a.质量监理方面的独到见解和具体行之有效的措施;
b.质量控制的内容和方法论述;
c.对可能的质量问题所采取的对策和预控方法;
质量监理方案如有重要问题遗漏或论述错误的每项可酌情扣分分,本项扣分最多不超过1.6分。
(3)工程进度监理的内容与管理方法和措施(3分)
(4)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的内容与方法(3分)
工程计量与支付监理方面的具体管理方法和措施。工程计量与支付的准确性,避免滥用职权、不合格工程亦支付、重复计量、超前支付、超量支付的措施。
(5)合同管理的内容与方法(3分)
对可能出现的各种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具体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及措施,避免重大工程变更、索赔事件的发生,确保发包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6)组织协调的内容与方法(2分)
(7)环境保护监理的内容与方法(2分)
(8)施工安全监理方法和保证措施(2分)
(9)适用于本项目的具体的旁站监理方案(2分)
(10)应付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法和措施(2分)
2、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10分)
从质量、安全、环保、费用、进度监理五方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难点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对策(每项1.2~2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投标人根据多年行业管理经验、监理实践,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就管理模式、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等方面(但不限于这些方面)向发包人提出合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