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林西县财政局批准(林财购准字(2016)第64号), 受县污水处理厂的委托,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对其污水处理机械进行集中采购,现将竞标人资格要求、报名时间等内容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项目名称:林西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机械询价采购
(二)采购编号:LZC-2016-061
(三)项目内容: 详见采购文件中的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四)项目预算:污水处理机械采购预算为人民币捌拾肆万元整,竞标人报
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竞标人的被授权人必须是竞价企业的正式职工。
(六)报价须知:
1、竞标人需提交下列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⑴营业执照副本;
⑵税务登记证书副本;
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⑷竞标产品质检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
⑸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用工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⑹竞标产品销售合同复印件。
综合评审时,因供应商资格证件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等原因造成无效竞标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为保证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供应商竞标文件应密封好后邮寄或现场报送到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外地供应商也可传真报价,竞标文件须在6月25日下午5点前传真到项目经办人处,传真完毕,请同具体项目经办人确认。竞标文件中的报价单也可在6月26日上午9点之前直接传真到评审会场,传真电话:0476-5352619。6月26日上午9:00后,不再接受报价。
3、竞标人所报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不得更改。
4、竞标人所报价格含:污水处理机械价格、运输费、安装调试费、人员培训费、售后服务费等验收合格前所有税费。
5、供货要求:合同签订后,60工作日内将全部污水处理机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竞标人所报产品必须是原装正品,供货时必须提供产品正规销售渠道证明。
6、售后服务要求:
⑴产品质保期两年,在正常使用两年期内非人为因素发生的故障由供应商免费维修,需更换配件的,免费更换配件。
⑵所有设备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供应商上门保修,采购人报修后72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解决问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7、成交供应商确定。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对竞标人所报污水处理机械价格、技术响应程度、设备改造方案、售后服务承诺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按照有效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按排序对竞标人所报设备质量和实际使用效果进行实地核查,如第一家供应商所报设备完全满足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运行稳定可靠,改造方案科学合理实用,不再继续核查,以此类推,最终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成交结果在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lxzfcg.com)公告。实地核查中,将对竞标人的证件原件和合同原件进行核实,如存在虚假证件或虚假合同谋取中标的行为,按无效竞标处理。实地核查中竞标人提供的竞标产品不合格或竞标产品不全致使核查工作无法进行的,按无效竞标处理。
8、付款方式:签订合同签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交纳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量
保证金,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60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设备款,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质保金。
(七)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5日(节假日正常受理)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林西县党政综合办公楼726室)
联系人:王泽浩 电 话: 0476-5352616 手机:15540656561
污水处理厂项目联系人:郭相东 电话:18047626840
(八)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办法
2016年6月20日起,符合报名条件的供应商可登陆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lxzfcg.com)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林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