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第二次)
一、本项目经由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供应商),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四家供水公司(被审计单位)合并基准日资产审计服务项目 |
比选项目需求 | 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审计项目要求” |
项目完成时间 | 从业主单位通知进场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 |
资金 | 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
三、本次比选段为:
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四家供水公司(被审计单位)合并基准日资产审计服务项目。比选内容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 审计项目要求”。
四、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5年以上(2011年以前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国家颁发的审计业务资质;有注册会计师10名以上(含10名);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有企业资产审计的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良好,近3年(2013年至今)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被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处罚的记录;
(4)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质量控制制度和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执行;
(5)自2013年以来有3个及以上提供企业合并资产审计服务(被审计单位资产价值1亿元及以上);
(6)入围2015年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参与本次资产审计服务比选,不得参与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比选。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挂靠性质的单位投标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到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供部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比选文件收费为¥2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各比选申请人购买比选文件日期为:2016年 6 月 21 日至2016年 6 月 24 日截止,时间为:上午9:30~11:30,下午1:30~4:30。
3、比选申请人在购买比选文件时应请携带以下资料: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3)企业税务登记证(加盖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证件如为三证合一的,需提供三证合一的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审计业务执业资质说明(加盖事务所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为复印件的资料均需验原件。
4、参与第一次报名的比选申请人,如因报名家数不足两家造成的比选无法正常进行的,可以继续参与本项目第二次比选流程,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比选申请文件投交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
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 6 月 30 日 9:30 前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1)一比选段 资产审计务项目的资格要求
在2016年 6 月 30 日 9:30 时递交的,送至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比选申请文件可以快递的方式递交,也可以派人亲自递交,但必须按规定密封,且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以前递交。
七、比选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2016年 6 月 30 日 9:30 时,在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进行。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绵阳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滨江西路南段22号(嘉来华庭四-六楼)
邮 编:621000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816-2242821
传 真:0816-2242821
2016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