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高新区老中心市场出租招标公告 | |
如东高新区老中心市场在新中心市场正式运行后已空置,经批准拟将老中心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如东高新区老中心市场总面积约10200平方米,其中大棚区面积约7700平方米、各类附属用房面积约2500平方米。 2、拟招租功能要求:拟由承租人改造为社会文化体育活动中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健身等经营。 3、租期及租金:5年,合同5年一签,超过5年的每一年一签,前5年租金不变,超过5年后,每一年一签,租金递增10%,三年为一个租金变动阶段。签订合同后10天内支付第一年全部租金,给予三个月的清理、维修、改造、装潢的时间,不算租金。如果签订合同后,5年内碰到拆迁改造,政府将根据租期到期的长短时间给予承租人一定的装修改造费用的补偿(最高不超过80万元),如果超过5年,政府不再补偿承租人改造装修费用(消防投入属新增投入,在拆迁时按政府补偿数返还给承租人),承租人无条件搬出老中心市场,政府可考虑免除其三个月的租金作为适当补偿,作为搬家费用。租金采用一年一交,如果超过一个月未将租金缴纳到位,政府将无条件收回场地,并且不给予任何补偿。 租金底价:60万元/年。具体租金根据各投标人报价确定,租金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承租人。承租人的合同价租金为固定价格,租金不因面积的大小和市场行情的变化而调整。 4、老中心市场目前状态:大棚区棚顶有部分漏水、钢架有锈蚀情况,地面排水不畅,有积水现象,原有摊位租户搬迁后遗留的许多建筑物未拆、废弃物散落、垃圾成堆。 5、承租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个人; (2)如企业投标,则企业信誉良好,企业法人代表须无犯罪记录,企业无因经营不善导致的被责令停业整顿、财产被接管、冻结、严重违约、违法经营以及发生重大事故等不良记录;如个人投标,则个人信誉良好,须无犯罪记录,无不诚信记录; 6、承租房屋的中标人须在高新区所辖范围内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经营活动。 7、对承租人的要求: (1)承租人负责在不影响原有主要建筑的主体结构的基础上,对老中心市场进行功能性改造。 (2)承租人必须将未拆建筑物、废弃物、垃圾等清理出场、妥善处置,再根据其功能布局维修、改造、装潢。所需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4)承租人必须在高新区政府的领导下切实采取措施管理好老中心市场的周边环境,不许车辆乱停乱放。禁止摆摊设点,并做好周边的卫生等工作,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5)承租人只能从事文体相关的项目,经营过程中从事的项目如有变动,必须得到高新区政府的同意,不允许私自增设其他营业性项目。 (6)内部项目如有部分是承租人对外招租的,在遇到拆迁改造时,和高新区政府不发生关系,由承租人自行协调解决。 (7)在老中心市场改造、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消防)、治安由承租人负全部责任。 8、有承租意向的单位或个人,请在2016年6月21日—2016年6月28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企业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如东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如东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日晖东路3号。 9、招标人对报名的单位或个人有权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和结果也作为资格审核内容的一部分。 10、联系现场考察等相关事宜,请与招租单位联系人联系了解招租的具体要求及相关图纸等。联系人:张伟(13706270095)。 招标人名称:如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如东县掘港镇日晖东路3号 联系人:张伟 联系电话:137062700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衡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如东县掘港镇爱民路99号 联系人:王海军 联系电话:13235226581 传 真:0513-84514163 邮 编:226400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8日 2016年6月2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