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仁县2015年农村公路养护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永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的委托,对永仁县2015年农村公路养护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投标。 1、项目名称:永仁县2015年农村公路养护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JCZB-2016-(采购)- 58 3、项目采购预算价:97 万元。 4、项目内容:移动式沥青拌和站、热沥青储备罐、洒水车。 本项目为一个包,(技术参数如下表)
5、采购范围、交货时间及地点: 5.1本次采购范围:包含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详见招标文件)。 5.2 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包括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及相关技术服务)到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完毕; 5.3 交货地点:永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用户指定地点)。 6、合格的供应商或代理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6.2具有生产、代理或经销本项目货物资格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包括在中国境内生产及注册的外国独资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 6.3投标人应当是招标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按要求提供货物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若国内无生产商的则必须提供国内区域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或代理商必须就本项目按合同包所有货物整体投标报价,不允许拆包,否则视为无效。 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时到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每份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供应商或代理商应出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证件(授权代理人购买);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货物生产商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若国内无生产商的则必须提供国内区域代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以上资料同时提交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核对后留存。 8、投标保证金 金额: 9700.00元(大写:玖仟柒佰元整 )。 供应商或代理商在开标截止时间1天前将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汇入,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供应商或代理商应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前携带公司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汇款凭证及以上证照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到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汇入账户: 开户行:永仁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名 称: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3000009750401012 8.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8.2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8.3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退还。 9、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投递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9时 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 时 30分至9时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6年7月19日 9时 0分;开标地点:永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一。 11、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仁县地方公路管理段 办公地址:永仁县新大街南永线入城段 联系人:起志龙 联系电话:13638710611 招标代理机构:楚雄竭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地址:楚雄市团结路98号金甸园大楼4楼 联系人:王福荣 联系电话:13908780559 2016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