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二台子10万/日净水厂工程污泥处理间设备采购已经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设 ,资金来源为开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就该工程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一、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葫芦岛市青山水源净水厂及配水干管工程二台子10万/日净水厂工程污泥处理间设备采购
2、建设地点:葫芦岛市二台子水厂原址
3、招标范围:污泥处理间设备(包含周边驱动污泥浓缩机2台、污泥螺杆泵6台、潜水搅拌机2台、污泥切割机2台、污泥脱水机2台、出泥口刀闸阀2台、水平螺输送机1台、多凝剂投配装置1台、药剂计量泵4台等)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4、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标标准; 6、投资总额: 390 万元;二、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4日 上午09 :00时三、供货周期:2016年 7 月20日— 2017 年 4月 30 日 日历日:284天四、投标保证金:7.8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必须是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及以上;2、具有与本招标公告要求相一致的生产厂家(其中不具备生产能力的产品必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唯一授权);3、必须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经济纠纷及走私犯罪记录。5、提供近年与净水厂建设相类似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6、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7、不接受联合体和供应商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六、报名相关要求:1、实行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否则报名无效。2、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单位还须携带下述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副本原件;(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提供近年与净水厂建设相类似的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原件); (6)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7)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8)提供BBB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概述(在“信用辽宁”网站上可查询,并且在一年有效期内),如果报名时不能提供,开标前必须提供,否则不允许参加开标会。以上原件均提供相对应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加盖公章)。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 16:00时(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4、报名地点: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6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6、开标地点: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锦葫路中段联 系 人:刘明 联系电话 :0429-3265551 招标代理人:葫芦岛市海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龙警街12号 联 系 人:刘威 联系电话:0429-3094333传 真:0429-8231753 邮 编:1250002016年6 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