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1108020100354
招标备案号:12002016063025
监理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监理[2016]06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罗浮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已由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建计[2010]721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罗浮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资金为22340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罗浮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罗浮路(泰宁道-鸿明道)工程位于西青区,北起现状泰宁道,南至规划鸿明道,与罗浮路下穿京沪高铁的地道引路工程相连,全长约1337米。现状泰宁道-云开道为规划立交区,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为20km/h;云开道-鸿明道为规划标准路段,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设计车速为50km/h。投资总额为9212.91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罗浮路(泰宁道-鸿明道)交通设施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安装交通信号灯2处、交通标志24面,喷涂交通标线2935平方米。本标段投资额为124.07万元。监理范围:施工全过程的“四控、两管、一协调”。服务范围:保修阶段。
2.4 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2016年07月21日至2017年08月31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16年07月21日至2016年08月31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16年09月01日至2017年08月31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甲级,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各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一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5、总监驻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业企业注册监理工程师备案证书”。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安全总监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场代表专业均应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且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7、外地监理企业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市行政许可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6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6月20日至2016年6月24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6月27日至2016年07月0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A座2楼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采用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采用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罗浮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公章)法定代表人:宋振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与丽江道交口金奥国际南侧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张丽丽电话:58595651传 真:58595651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印鉴)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长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高秀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榕苑路7号邮政编码:300384联系人:杨生江、李扬电话:28450216传 真:28450212
日期:2016年6月20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电话:24538762、24538760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