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区史口化工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施工及监理
二、采购项目编号:DYQCG2016-162-1#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本项目施工为二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标段 | 工程规模 | 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施工第一标段 | 对七支排2+702~3+968段衬砌,长1266米;新建引水闸1座;新建各类节制闸3座;新建Ⅰ型排污口闸6座,Ⅱ型排污口闸3座;对十一图斗排进行清淤疏浚等。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备案;拟投标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必须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备案且在有效期内;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类似工程建设业绩;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5045212.02元 |
施工第二标段 | 对七支排4+306~4+445段、4+661~4+913段和铁路排衬砌,长1246米;对暗沟段16处排污口进行封堵;新建各类节制闸4座;新建Ⅰ型排污口闸3座,Ⅱ型排污口闸1座,生产桥2座;对铁路排南段、铁路东支排、三支排进行清淤疏浚等。 | 4971426.16元 | |
监理一个标段 | 东营区史口化工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与投标的监理企业必须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项目总监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36000.00元 |
注:本项目一个施工投标人只能投报其中一个标段。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6月21日起至2016年6月2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4:00至17:30)。
2.地点: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3.方式:报名工程施工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⑴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⑷拟投标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水利专业)及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⑹技术负责人职称证;⑺拟投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2015年12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社保证明材料,单位名称以所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上单位名称为准;⑻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⑼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本企业的网上打印页]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工程监理的企业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⑴营业执照副本;⑵资质证书副本;⑶拟投标项目总监的水利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⑷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⑸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本企业的网上打印页]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招标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5日9时前(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15日9时(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营市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第二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水利局、东营市鑫源新农村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区新区2#办公楼
联系人:林主任
联系方式:13665469009
2. 政府采购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方式:0546-8085536
发布人: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