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2016年校舍修缮项目的招标人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
工程规模:本工程为2016年校舍修缮项目,包括31-39#、50-54# 计14幢学生宿舍外立面粉刷及部分宿舍内墙粉刷出新,5#、9#教学楼内墙及教室门修缮出新、宿舍区吊顶拆除并部分更新、宿舍走廊内灯具更换、阳台封闭等;
质量等级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完工工期:自甲方通知,全面进场开工,8月23日竣工;
本次招标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承包方式:固定综合单价,包工包料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标段序号 | 标段内容 | 建筑面 | 估算价 | 投标人资质 | 注册建造师专业、等级 |
ZG2016040 | 2016年校舍修缮项目 | / | 1884.8681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施工一级 |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到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服务窗口(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一楼大厅)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标书购买咨询电话: 0519-85580377联系人:高云虹。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五、公告发布
本公告发布媒体为: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网www.czztb.com、E交易网www.e-jy.net。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7日。
本项目资格审查办法:见附件
本项目评标细则:见附件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3日 9:00:00
开标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10楼,龙锦路与天目山路交汇处西南角)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地 址: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滆湖中路5号)地 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11楼1111室
联 系 人:曹老师联系人:杨猛
电 话: 13951219680业务电 话: 0519-85580365
传 真:传 真: 0519-86621928
投标人可在本公告发布网页的后续公告栏内查阅本次招投标的“公告发布、招标文件答疑澄清”等全部相关消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附件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联合体投标的,
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2、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户名: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账号:110502180900122316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市小营前支行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万元
4、报名单位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企业基本账户缴入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5、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其余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示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附件二:
资格审查办法
一、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二、本工程资审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暂停投标资格并处在暂停期内的;
4.经纪检检察机关按相关规定查询无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8.外地企业须办理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常州);
9.投标单位需提供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2015年12月至2016年5月的社保证明;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参加投标;
11.拟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由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委组建的评标委员会通过审查原件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
四、资格审查资料须内容、印章齐全,并在有效期内。
五、资格后审需递交的资料(要求装袋并加盖企业章、法人代表章):
1.投标单位需递交以下资料参加资格后审:
①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投标单位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电子签章不予认可)、被委托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②报名建造师的建造师证书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③拟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三;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⑤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⑥企业营业执照原件;
⑦拟派建造师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2.上述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除外)必须装袋、标志(注: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报名企业全称并加盖报名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补充资料,同时上述原件所对应的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装入投标文件中。
投标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注册建造师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签到,递交书面投标资料
六、开标(包括资格后审)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七、任何不符合招标公告(包括附件)要求的情形均视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备注:
1.信息公布、招投标答疑: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网www.czztb.com、E交易网www.e-jy.net
2.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标文件及标书的形式,投标单位于标书发售时间内到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财务室购买标书。投标单位的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将于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3.本工程不满3家投标将重新组织招标。
4.本工程所有的资审资料,都必须在有效期内。如有关的资审资料在年审中的,开标时必须出具发证单位证明的原件,请各投标单位务必注意。
5.本工程图纸设计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6.本次招标企业资质标准按建市(2015)20号和苏建管(2015)92号文、苏建建管(2015)239号文执行
附件三
拟派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
无在建承诺书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拟派往2016年校舍修缮项目的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现阶段没有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相应职位。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部人员表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证书名称 | 证号 | 专业 |
注册建造师 | |||||
技术负责人 | |||||
施工员 | |||||
安全员 | |||||
质量员 |
注:上表人员配备需满足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件规定且不得有在建项目。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特此承诺。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盖章或签字)
2016年月日
附件四
评标办法
一、评审办法:
1、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小组在投标响应文件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小组评分部分各项因素,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对单个供应商的评分偏离评标小组平均分值±8%时,该评审人员需作出书面说明。对偏离超过平均分值±8%的评分,汇总分值时不予采用。如上述正偏离、负偏离分别出现2个以上的,只对偏离最大的评分,汇总分值时不予采用。
3、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二、评分标准:
第一步:投标报价在采购预算价格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超出此范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的投标响应文件不进行评审,也不成交。
第二步: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第三步:将所有有效报价与基准报价相比较: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70分),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5分;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格的,每低出1%扣0.5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二)技术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 6分
施工组织设计由评标小组进行综合评审详细评分如下:
(1)质量保证:质量保证措施、质量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0-2分)
(2)工期保证:包括工期目标、保证措施、总进度计划、各分项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材料、机械、劳动力进场计划等。(0-2分)
(3)安全、文明及环境保护: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控制措施,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现场环境保护措施。(0-2分)
(三)项目组人员:7分
1、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达5年以上加1分,达10年及以上加3分,其余不得分。
2、项目组其他人员配置:管理班子配备齐全得2分。项目组每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一名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本项最高分为4分。
(核查内容:相关职业资质证书、职称,工作经验需要有相应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不少于6个月社保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四)类似工程业绩:7分
1、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3分
2、2013年1月1日建筑旧墙改造业绩,单个合同200万及以上的,有一项加2分,最高4分。
(核查内容:2014年至今类似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合同,同时附有招标人对相应合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复印件,开标时投标人携带相关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五)其它承诺:3分
1、在本工程的工期2016年8月23日的基础上,投标人承诺通过自身增加资源投入提前完成,每提前1天加0.2分,最高得2分。
2、承诺工程质保期在规定要求的基础上每延长1年加0.5分,最高得1分。
(投标人提供单独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无不得分)
(六)综合实力:7分
1、投标人企业资质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资质要求不得分,超过招标文件资质要求达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的加4分.
2.投标人财务状况,最高得2分;
根据投标人201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按主营业务收入排列,排名第一的得2分,排名第二的得1.5分,排名第三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提供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公证件备查。);
3、投标人具备市级守信用AAA级得1分;
以上评分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必要时评标小组有权要求提供原件或公证件进
核对,否则不得分。
本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所有。
附件五
其它说明
一、施工内容及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涉及工作内容 | 地点 | 备注 |
1 | 卫生间改造 | 拆除卫生间门、吊顶、灯具并重新安装到位 | 31-32 33-34号宿舍楼 36-39号宿舍楼、50-54幢宿舍 | 按工程量清单、图纸及规范施工 |
2 | 铝合金封闭阳台 | 制作、安装 | 35、36-39、50-54幢宿舍 | |
3 | 吊顶改造 | 一层走道吊顶灯具更新,二层以上吊顶拆除并涂料出新 | 31-32 33-34号宿舍楼 36-37号宿舍楼、50-54幢宿舍 | |
4 | 走廊、楼道墙面及室内墙出新 | 空鼓、脱落等铲除,批腻子打磨,涂料出新 | 5、9号教学楼、31-34、36-39、50-54宿舍楼 | |
5 | 教室门出新 | 铲除至基底,批腻子打磨,涂料出新 | 5、9号教学楼 | |
6 | 连廊外墙涂料出新(部分) | 空鼓、开裂处铲除至基层重新施工 | 5号教学楼 | |
8 | 宿舍外墙出新 | 空鼓、开裂处铲除至基层重新施工 | 31-32 33-34号宿舍楼 35-39号宿舍楼、50-54幢宿舍 | |
9 | 公共走廊、楼道加贴墙砖 | 铲除至基层,重新辅贴墙砖 | 50-54幢宿舍楼 | |
10 | 管道井门、桥架、保洁房门油漆出新 | 打磨、除锈、涂防腐漆后涂料出新 | 31-32 33-34号宿舍楼 36-39号宿舍楼、50-54幢宿舍 | |
11 | 灯具改造 | 利用原有线路,灯具拆除更换 | 31-32 33-34号宿舍楼 36-39号宿舍楼、50-54幢宿舍 |
备注:
投标人应按推荐品牌或以上档次的产品进行报价,并在报价表中注明品牌(若未注明品牌则视为投标人完全响应推荐的品牌要求)。
内墙乳胶漆出新:施工单位应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综合考虑报价,其中铲除空鼓、脱落及批腻子等修复工作不再另计费用。
三、价格组成及付款方式:
1、费用结算:工程量按实结算,具体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2、投标价:投标人的综合报价应包括所用拆除(铲除)、人工、材料费、安装费、机械费、措施费、管理费、运输费、维保费、脚手架、临时设施费、安全围护、利润、税金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
3、工程中产生的垃圾均需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运出校外,学院固定资产由运至学院指定位置,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投标单位需要提供主材样品,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检测报告,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5、本项目招标采用单价与总价双控,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及总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清单中的金额,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