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海淀区农村安全供水经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海淀区农村安全供水经费
项目编号:GXTC-16611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晨
项目联系电话:010-6281933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路
联系方式:陈晨010-628193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梁浩、田京京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661148)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的委托,对“海淀区农村安全供水经费”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总预算为人民币140.70万元。
2. 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包括海淀区自备井进行统一水质安全检测和消毒设施维修维护,保障消毒设施运转正常及村民饮用水安全无事故。
2.2规划范围:海淀区北部及四季青,东升地区农民、居民的生活用水自备井
(1)水质安全检测,数量210眼。
(2)紫外线灯管灯套,数量50套
(3)密封垫、水箱维护,90套
(4)消毒药剂原材料采购及运输,数量50眼
(5)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原料采购安装及运输,81套
(6)消毒设备维修,数量198眼
2.3服务期限:自2016年8月1起至2016年12月31日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属于二氧化氯发生器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
3.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2013年-2015年)安全饮水的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项目的销售业绩。
3.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公章)。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1日起至2016年6月28日,上午9:30至11:0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6. 答疑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电子邮件至下述电子邮箱)将需要澄清的问题于2016年6月29日上午9点前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于2016年6月29日下午16点前将澄清传真至所有投标人(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将顺延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 开标时间:2016年7月14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9.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请于开标日期当天将投标文件直接送达开标地点,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1-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0.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海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及“ ”上发布。
招标采购单位:北京市海淀区水务局
联系人:陈晨
电话:010-62819336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镇北坞村路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一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邮 编:100048
电 话:010-88019358-803
传 真:010-88357518
联系人:梁浩、田京京
电子信箱:gxzblh@sina.com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1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并属于二氧化氯发生器的生产商或经销商(经销商需提供生产商的授权)。2、投标人必须提供近3年(2013年-2015年)安全饮水的电解法二氧化氯发生器项目的销售业绩。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0.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21日 09:30 至 2016年06月28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7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7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北塔4层428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