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海盐县财政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0938
三.采购项目名称:海盐县农村基础建设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海盐县农村基础建设项目 | 次 | 1 | 50196.8 | 本项目实施范围涉及海盐县于城镇、通元镇、沈荡镇、澉浦镇。主要用于生活污水治理、圩区建设、其他项目建设、中小河流治理等方面,具体包括:(1)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于城镇、通元镇、沈荡镇农村污水治理项目共需敷设160纳管8.24公里,225纳管54.67公里,300纳管57.63公里,化粪池3986座。澉浦镇需在保山、茶院、紫金山、六忠、南山、澉浦等村进行农村污水治理。(2)圩区建设工程。包括建设堤防93.34公里、闸站53座、单闸12座、涵闸3座,泵站12座、排水沟74.14公里、水系沟通0.1公里、联络道路8.29公里等。(3)其他项目建设工程。包括于城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沈荡镇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澉浦镇长青路工程、一高小四项目等。(4)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包括建设护岸36.19公里,河道清淤218.46公里,池塘清淤55万立方米,绿化工程15234.50平方米。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1、考虑到金融机构要求。海盐县农村基础建设项目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棚改项目政策性贷款。根据金融机构放款要求,其融资平台及融资平台的股东均需为从未纳入银监局规定的地方融资平台企业范围的国有投资公司,目前综合衡量各项财务指标及项目建设内容,我县的国有投资公司中海盐县城乡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为最适合上述融资的国有企业。2、就项目重要性而言,海盐县农村基础建设项目为县政府重大基础投资项目,是政府为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由国有公司实施可以保障工程的稳定推进。3、从公司投资经验角度考虑,城乡水环境目前已投资多个水利建设项目,对水环境整治投资及农村基础建设投资有丰富的投资经验。项目开工后可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海盐县城乡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80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殷蔚立 | 高级会计师 | 海盐县住建局 |
2 | 翁维烨 | 高级会计师 | 海盐县国土局 |
3 | 宋丽卿 | 会计师 | 海盐县国资公司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县政府《海盐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盐县农村基础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相关事宜的批复》(盐政函〔2016〕47号)文件精神,同意并授权县财政局作为采购主体确定政府购买服务承接主体。按照海盐县财政局《海盐县政府采购方式变更审批管理办法》的规定,6月20日由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名单附后)对《海盐县农村基础建设项目》项目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会上县财政局对项目情况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发表了意见,最后形成统一书面意见。会议认为:《海盐县农村基础建设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海盐县城乡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是合适的。理由如下:1、考虑到金融机构要求。海盐县农村基础建设项目拟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棚改项目政策性贷款。根据金融机构放款要求,其融资平台及融资平台的股东均需为从未纳入银监局规定的地方融资平台企业范围的国有投资公司,目前综合衡量各项财务指标及项目建设内容,我县的国有投资公司中海盐县城乡水环境建设有限公司为最适合上述融资的国有企业。2、就项目重要性而言,海盐县农村基础建设项目为县政府重大基础投资项目,是政府为建设美丽乡村、改善人居环境、提升群众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由国有公司实施可以保障工程的稳定推进。3、从公司投资经验角度考虑,城乡水环境目前已投资多个水利建设项目,对水环境整治投资及农村基础建设投资有丰富的投资经验。项目开工后可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论证意见附件: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海盐县财政局
联系人:袁江宏
联系电话:0573- 86197107
传真:0573- 86197107
地址: 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150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海盐县财政局
联系人:张利民
监督投诉电话:0573-86122512
传真:0573-86122512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新桥北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