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电话:0592-2230888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甲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和甲级工程招标代理资质,并提供资质证书有效复印件。
(三)注册地在厦门以外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获得厦门建设工程招标主管部门的备案,须提供备案证明复印件。
(四)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非法分包。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采购文件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厦门非矿支行
账 号:40343001040010641
报名联系人:傅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厅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