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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朝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为朝阳市食品检验检测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供应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朝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项目名称:朝阳市食品检验检测所设备采购项目 3、建设地点:朝阳市燕都新城东街与兴业街交汇处 4、本次招标主要内容:食品检测仪器 本次招标划分五个标段: 一标段:原子吸收光谱、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合同估算价:200万元 二标段:气相色谱串联质谱仪、气相色谱仪合同估算价:202万元 三标段:液相色谱仪合同估算价:140万元 四标段:高级全自动微生物生化鉴定及药敏系统、厌氧培养系统、恒温PCR 合同估算价:125万元 五标段:微波消解仪、凝胶净化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合同估算价:88万元 5、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7、计划工期:180天(具体时间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上述专业设备经营能力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具备安装、调试、培训能力;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只允许投其经营范围内的标段。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 2016年6月25日(节假日不休)(上午8:30-11:30时,下午13:00-16:00时),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制造商的授权书、产品合格证、投标人或制造商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实行许可证的需提供许可证(属强制认证的需提供强制认证证书)、进口设备需提供相关合法手续及证明材料、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朝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投标报名和备案,通过资格备案的投标人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朝阳市办公地址:朝阳市海纳丽景物业中心504室)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整(现金),售后不退。 2、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价2%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9时00分,并于同一时间公开开标,(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准时参加。 4、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朝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朝阳大街一段274号 联系人:杜先生 电话:0421-7100511 招标代理机构: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朝阳市办公地址:朝阳市海纳丽景物业中心504室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18742181479 传真: 0421-3623369 邮编:122000 2016年6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