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山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招商(标)公告 2016-6-22 9:55:51 信息内容 玉山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招商(标)公告 玉山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是玉山县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2015年8月20日经市发改委立项,县政府决定由玉山县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经县政府研究同 意,玉山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标),现将有关招商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商(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玉山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位于怀玉山大道北侧,县委党校西侧一地块,建筑面积约9.7万平方米,项目工程投资约为2.92亿元(具体合同价款以预算审计为准),工期1100天。 1、土建部分约2.1亿元,总建筑面积96819.28㎡(其中:住院楼36723.41㎡、医技楼9777.38㎡、门诊楼11997.48㎡、地下室32500.18㎡、高压氧房262.90㎡、120急救中心729.69㎡、计生服务中心2449.28㎡、食堂2288.96㎡、门卫90㎡等,设置床位652张)、配电房、二次装修、消防设施、道路及停车场、绿化工程、亮化工程、回填土方、围墙及大门等。 2、设备约0.82亿元,包含中央空调、电梯、净化手术室、供应室、ICU、NICU、化验室、病理室、产房、放射、CT室、供氧、吸引、呼叫、弱电、中心药房、污水处理、热水供应系统。由业主认定品牌逐项进行政府采购、确认中标供应商及政府采购价后,由招商(标)中标方与以上设备中标供应商签订商品供货购买合同。 (二)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的所涵盖的内容,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及以上。 二、招商(标)方式 通过公开招商(标)的方式确定投资建设方(施工企业)。 (一)通过预审,并交纳了5000万元人民币工程前期投资款(含保证金)的,如只有一家企业通过,按预算审计价同中标企业签订投资施工合同。 (二)如两家或两家以上企业通过预审,并交纳了5000万元人民币工程前期投资款(含保证金)的:1.国企优先。2.采用报价承诺法(摇球方法),确定中标企业并签订投资施工合同。 三、招商(标)条件 (一)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二)项目经理要求: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和建筑工程一级。 (三)业绩要求: 1、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以竣工验收或竣工备案表时间为准)内企业完成过2.9亿元实数(不下浮)以上与本工程类似的施工业绩,须提供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报告、经备案施工合同、经备案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施工图(总平面图)中的任意三种证明材料。 2、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开标当月前60个月(以获奖证书颁布时间为准)内承担过的2.9亿元以上获得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优、省优、部优优良工程奖或者获得过市级、省级、部级“安全文明工地”奖等业绩,须提供荣誉奖证书及能证明投标人施工经历的有关证明材料。 3、业绩必须真实、合法、有效,需提供详细的业绩来源通讯地址,以便查询审核确定或实地考察,同时业绩材料可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站上查询,且有网址并能打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如经查,属伪造业绩,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和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作不良行为处理。 (四)资金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限内,需交纳5000万元人民币的工程前期投资款(含保证金),汇入甲方指定账户(户名:玉山县财政局;账号:191705300699 ;开户行:中国银行玉山支行)(注:工程前期投资款必须从投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帐户(不含企业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帐户)转入招标人指定帐户,不能提交现金)。未中标者7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工程前期投资款5000万元(含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退还(年利率不超过7%)。 (五)诚信承诺:在申请报名期限内,由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方委托的建造师,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人转入甲方指定账户的转账凭证原件到甲方处签订招商(标)诚信承诺书,由招商(标)单位盖章确认后方可申请报名。(联系人:张先生,电话:13870354679,地点:玉山县人民医院) (六)建设要求:投资建设方需按已经批准的设计方案、施工图纸、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及竣工时间等要求实施工程建设。要求在110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建设(具体在施工合同约定)。 (七)投资回报及奖惩: 1、投资回报。中标企业前期投入的人民币5000万元工程前期投资款(含保证金),在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退还(年利率不超过7%)。后期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不计利息和相关费用,招商(标)方按照玉山县重点工程的付款方式进行支付。 2、奖励与违约责任。在工期1100个日历天的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以交工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每提前一日,奖励人民币2万元;未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的(以交工验收合格的时间为准),每逾期一日,中标企业需向招商(标)方承担每日2万元的违约损失。逾期30天以上(含30天),招商(标)方有权中止合同,中标企业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八)其它要求: (1)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在开标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 (2)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时应提供《上饶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所有参与本工程投标人员须与《上饶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中人员一致;外省企业需有入赣许可证。 (3)注册建造师、五大员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同时须提供本公告发布前6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和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手册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费记录(均为原件)。 (4)按饶府办字[2011]20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5)按饶建发【2014】45号文规定,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必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 (6)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必须是本单位工作人员,且不能有其它在建工程,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 (7)根据饶府发【2014】26号文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在不良记录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8)房屋建成后,政府一次性回购,回购付款方式按玉重办字[2015]4号文件执行。 (九)资格审查方式:采用优选评分办法进行资格预审审查。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2、报名人员: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由一级注册建造师担任)。 3、报名材料:投标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报名人二代身份证、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拟派的注册建造师证、五大员上岗证证书、业绩等原件,另提供加盖单位公章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并由招标单位确认已签订承诺书。外省企业需有入赣许可证。 4、报名时间:2016年6月23日至2016年7月6日(8:30----16:30),节假日除外,报名期限为10个有效工作日。 5、报名地点: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870354679 五、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由投标人在玉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现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恒立建工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13367031776 2016年6月22日 |